• 5

關於內線車道行駛110...有個小疑問.....


dinnerxp wrote:
不過也有滿多人也把內...(恕刪)

偶爾我也會小呸一下,內線...算了吧!
1. 一高二高速限不同,反正就是法定值,加上號稱的誤差 10% (誰知道警察會不會抓這 10%?)
2. 除非前面很塞車,要不然就開到法定值吧
3. 真的不要沒事作賊心虛,看到警車也煞、看到照相機也煞、看到阿飄也煞、看到美女也煞
4. 內車道從來都不會是飆車道,內行的都知道只要沒大貨車擋路,外車道才是超車道或飆車道
5. 也可以先看看是哪牌車子,慣犯們就是慣犯們,慢車 + 霧燈 + 電子花車



ggbear99 wrote:
http://www...(恕刪)
離開內車道 不就行了

有那麼難嗎?

離開內車道 就不會開車了?
雖然有些人是110開在內線道,但為什麼要跟中線的車一起併行
我永遠搞不懂 個人覺得兩車併行是很危險
現在因該很多人都是在利用外線道在超車
罰得好!

罰得好棒!

罰得太好了!

看他下次還敢不敢再烏龜裝兔子
內/中外車道的速限, 其實是不同的

依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速限標誌本來就標示為 60-110km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但為但書,為特別法, 若此第8條第1項第3款"最高速限"特別法110<=>110km成立, 則排除第五條60<=>110km之原則法



此為速限之但書, 最左邊車道內側車道(超車道), 車速必須保持最高速 110km(單一數字)
而不是右邊車道的60最低-最高110km(區間)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十公里。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乃依據法律所制定之法規命令,實質上具有法律的效力。
依據法律位階, 法規命令 優於 行政規則
不能以"行政規則"塗銷
車速可以未逾十公里,為110-120km,這是這條法規所規定的

這"寬限"是法規明明白白, 白紙黑字, 要超過,且不超過10km才有寬限
反而,低於"最高速限",就算是109km,是沒有寬限的
超過 10km以上 ,也是沒有寬限


依法, 取締標準不能自動下降, 這樣是將最高速限由110降到100,最高速限名存實亡, 是不符法規,未依法行政!

如果不超車, 就應該離開, 在中線車道繼續 "最高速限"行駛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221532&p=12#53902780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221532&p=59#53917805

star9613 wrote:
雖然有些人是110開...(恕刪)



過年了

這些練車手又上路了

打死不退
外車道才是飆車道或超車道?!?!
龜車道或大車道吧…其實大車都是利用中線超車
即使開到最高速只要發現後面有同行的就會有默契的退到最外線讓後車過;至於小車要龜駛其實不用怕龜最外線會被大車逼因為大車會自己用中線超過小車您(除非遇到危險品運輸車)
dinnerxp wrote:
不過也有滿多人也把內側車道當作飆車車道@@


內側車道都被定速魔人跟內側魔人佔走了,誰跟你開內側車道飆車,你住的是歐洲嗎?台灣都是在外側開快的..............

DC10 wrote:
內側車道都被定速魔人...(恕刪)

台灣還有一個
只要你打方向燈要切車道 被切那道的車 看到方向燈肯定加速不讓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