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高二高速限不同,反正就是法定值,加上號稱的誤差 10% (誰知道警察會不會抓這 10%?)2. 除非前面很塞車,要不然就開到法定值吧3. 真的不要沒事作賊心虛,看到警車也煞、看到照相機也煞、看到阿飄也煞、看到美女也煞4. 內車道從來都不會是飆車道,內行的都知道只要沒大貨車擋路,外車道才是超車道或飆車道5. 也可以先看看是哪牌車子,慣犯們就是慣犯們,慢車 + 霧燈 + 電子花車ggbear99 wrote:http://www...(恕刪)
內/中外車道的速限, 其實是不同的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速限標誌本來就標示為 60-110km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為但書,為特別法, 若此第8條第1項第3款"最高速限"特別法110<=>110km成立, 則排除第五條60<=>110km之原則法此為速限之但書, 最左邊車道內側車道(超車道), 車速必須保持最高速 110km(單一數字)而不是右邊車道的60最低-最高110km(區間)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乃依據法律所制定之法規命令,實質上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據法律位階, 法規命令 優於 行政規則不能以"行政規則"塗銷車速可以未逾十公里,為110-120km,這是這條法規所規定的這"寬限"是法規明明白白, 白紙黑字, 要超過,且不超過10km才有寬限反而,低於"最高速限",就算是109km,是沒有寬限的超過 10km以上 ,也是沒有寬限依法, 取締標準不能自動下降, 這樣是將最高速限由110降到100,最高速限名存實亡, 是不符法規,未依法行政!如果不超車, 就應該離開, 在中線車道繼續 "最高速限"行駛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221532&p=12#53902780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221532&p=59#53917805
外車道才是飆車道或超車道?!?!龜車道或大車道吧…其實大車都是利用中線超車即使開到最高速只要發現後面有同行的就會有默契的退到最外線讓後車過;至於小車要龜駛其實不用怕龜最外線會被大車逼因為大車會自己用中線超過小車您(除非遇到危險品運輸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