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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生車禍,和解卻沒有共識,怎辦呢~

只能上法院了吧???

這種事情看太多了
都說肇責不清該如何判斷

如果本身也有相對責任 又開如此高

要我我也不理你 要告那讓法院判


以刑逼合也要是合理價位 不然對方寧願叛刑繳罰金

你也拿不到錢 雙方都沒好處
有勞保的話,請醫生開證明,勞保可以申請幾付,8顆牙齒,韌帶斷裂,顴骨骨折,沒勞保的話,這一點就無法成立了


另外,板大的媽媽沒駕照,但是對方貨車至少有強制險吧,請對方辦出險,合解記得要告知對方含強制險理賠金額

如果對方堅持不賠(死咬無駕照這個理由)
那只能上法院了

祝板大能順利解決
皓瑀 wrote:
這情發生在這3月多~...(恕刪)


假如你媽有駕照還會好講一點, 但對方就是直接吃死沒駕照所以才不願跟你談, 簡單來說沒駕照可以

說犯了天條因為你媽沒駕照也同樣當然不諱有保險, 所以在肇責判定之前就算真的對方的錯他也不用

擔心, 反正沒人能跟他索賠.

還有你的觀念也有問題請問你要拿什麼跟對方要50萬?就只是因為對方是汽車你媽是摩托車而你媽

受傷了?現在是在講路權的時代了, 並不是汽車和機車相撞汽車就要賠機車,

給你自己看這個案例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_I9TTsROuE

不管怎麼說其實五樓講的很對, 你可以參考, 還有祝你母親能完全康復, 也能請到一個好律師..........
無駕照與肇事責任無關(酒駕亦同)

此傷勢即使對方全責五十萬也值得商榷(小弟個人看法)

初判是怎麼寫的?

賠償金額是要看責任的,倘若對方全責合理損失對方要全部負責的,但倘若對方無責對方不只不用賠還可以跟樓主母親要求車損的部份(如對方有受傷也可要求賠償)

不是受傷的就最大,只是受傷的手段比較多

另外不清楚樓主是說這三個月發生還是三月發生,如果是三月發生的車禍,過失傷害已過追溯期

希望樓主母親早日復原,另建議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能早日和解是最好。
無照為什麼可以上路?

結果出了車禍這要著麼判?

財物損失上法院打官司,屬於民事

身體傷害可以走行是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重點

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以刑事訴訟逼對方跟您民事和解

醫療費用可和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不分肇事責任,但是需警察報案三聯單

強制險有醫療費用20萬,理賠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2)診療費用:須檢具診斷證明書 、就診醫療機構出具之醫療費用收據,如為影本,應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相關支出憑證。
  1. 屬於全民健保範圍給付之項目:由受害人自行負擔之費用(即部分負擔)
  2. 掛號費
  3. 診斷證明書費:以申請補償之必要者為限。
  4. 住院之病房費差額:所住病房與健保病房之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
  5. 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6. 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萬元為限。(限住院期間,免附收據)
  7.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1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以5萬元為限。
  8. 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1萬元為限。
  9. 其它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性治療之裝具:以2萬元為限。

(3)接送費用: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 (上限2萬元)
  1. 轉診交通費用依診斷書之記載轉診需要核付。
  2. 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搭乘計程車自住家往返醫院所付交通費計算,以2萬元為限。

(4)看護費用:指受害人於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斷書必須註明〝需專人看護(+需求天數)〞,此理賠申請才會予以受理)。
  1. 普通病房之看護費用,除聘請看護人員之外,若由親屬看護時,仍得申請。
  2. 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逾30日
  3. 若由親屬看護,請提供記載擔任看護親屬之姓名、親屬身分關係、地址、及看護期間之書面說明代替,填寫看護証明單。

◎殘廢給付:殘廢程度分為15等級200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金額從5萬元至200萬元不等。若受害人同時有相關之醫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220萬元為限。
 1. 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定期間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2. 前項所定一定期間以一年為原則,但殘廢給付標準表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3. 因車禍造成頭部、顏面及頸部受損、導致遺留醜陋疤痕、線狀痕、凹痕… 女性最高理賠60萬(殘廢8級),男性最高37萬(殘廢10級)。
◎死亡給付:每人死亡給付為200萬元,受害人死亡前之相關醫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220萬元。
◎若對方肇事車逃逸或無投保強制險,只要有報案紀錄即可申請與強制險相同項目之交通事故補償金。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chi0728 wrote:
財物損失上法院打官司...(恕刪)


大哥您好,

刑事過失傷害歸刑事過失傷害(簡單講是加害人與國家的事情)

賠償為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包含身體受傷及財物損失(當事人為兩造雙方)

小弟非為法律人,只是經常接觸,有錯請指正,謝謝。

皓瑀 wrote:
這情發生在這3月多~早上6-7點

我媽騎機車(我媽沒駕照)與一台小貨車發生車禍,因是在工業區一個大十字路口,

監視器已壞路口也是常發生車禍的地方,

所以哪一方有錯不能判斷,而對方只有差撞痕跡,

而我媽機車龍頭斷掉前座幾乎全毀,送到醫院醫生說牙齒斷8顆、顴骨骨折、膝蓋嫩帶斷掉。

因為顴骨骨折醫生建議不開刀,因為風險大,以固定方式給他療育,所以沒有住院當天就回家療養了

以上大概是發生的事情

問題來了~

這幾天與肇事者和解~

我也準備了我方受損的金額 我算一算 牙齒斷8顆、骨折後續回診、膝蓋嫩帶斷掉無法工作、機車全毀

擦藥費用等等....約50萬。(會不會太多了因為醫生說我媽這整年紀膝蓋嫩帶要回復很難須做人工關節)

而去和解 對方 豪無誠意、我態度一直很好、對發竟然沒打算理賠、我真的不該怎麼辦~

(恕刪)


請問樓主,
車禍是發生在今年三月嗎?
如果是的話,至今已經超過六個月了耶,
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已經超過告訴期限,可能已經無法提告了喔!
現階段只能再提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告訴而已喔!

車禍發生當下有報警處裡嗎?
還是事後報案的呢?
如果當下有報警,警方一定就到場測繪現場圖及拍照,
這樣您就可以到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應該就會載明誰是主要肇責,誰是次要肇責,
如果對初判表的結果不服,
可以再到各地區監理站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不過要自費3000元喔!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就比較具有公信力喔,
到了法院就比較會被採信。

對方車輛有保險嗎?
強制險的部分有受傷的話,
不問過失,理賠上限應該是20萬,
不過不是直接就賠20萬喔!
應該還是依實際支出的單據做核銷喔!
至於機車修理及無法工作的損失,
強制險可能是不理賠的喔,
只能靠第三人責任險傷害及財損的部分理賠,
這個部份保險公司就會看過失責任做理賠囉!

以上,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RiskYC wrote:
無駕照與肇事責任無關(酒駕亦同)


sky小孫 wrote:
無照為什麼可以上路?
結果出了車禍這要著麼判?


無照跟酒駕為什麼在台灣會認定與肇事責任無關?

無照駕駛跟酒醉駕駛有路權嗎?

希望那些認同“無照駕駛與酒醉駕駛與肇事責任無關”的人,

常常可以跟那些“無照與酒駕”的人發生車禍再來糾纏不清。

今天樓主換個立場,

你是開車的人,

你跟一個沒駕照的機車騎士發生車禍,

沒有證據證明誰對多誰錯少的情況下,

對方跟你要五十萬,

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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