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及義 wrote:就衝著這句話:裁定出來是對方全部的錯,車禍證明+驗傷單影本都拿著去地檢署按鈴控告。保證對方的態度馬上不同。見到你們的人馬上哈腰請安問好。6 個月內記得提告。...(恕刪) 親人可幫忙去地檢署按鈴控告嗎?第一次遇到車禍處理,笨到沒去驗傷,沒驗傷單該如何是好~
colthan wrote:對方保險公司已經出面陪償了,怎麼還說是不聞不問呢保險的精神就是花錢省麻煩,如果有保險了還要當事人自己也出來橋一遍那就不需要保險不知樓主你期望的聞問是甚麼 保險公司基本上才不管你的刑事責任 , 如果造成對方人身傷害 , 應該很多人都知道 , 基本上可以利用提出刑事上的過失傷害來尋求在民事部分合理的賠償
vincentcheng77 wrote:那就可以開醫生證明 , 證明你有就醫 , 你有拉傷 , 為何未無法開就醫證明? ...(恕刪) 有~有就醫證明,但診斷方面拉傷好像沒辦法甚麼吧?ORZ 已痛了1個多月了
colthan wrote:對方保險公司已經出面陪償了,怎麼還說是不聞不問呢保險的精神就是花錢省麻煩,如果有保險了還要當事人自己也出來橋一遍那就不需要保險不知樓主你期望的聞問是甚麼...(恕刪) 所以車子只要有保險,撞人後都不關己囉?!
janny159753 wrote:有~有就醫證明,但診...(恕刪) 為何不行?已經跟你說取得就醫的診斷證明就可以去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 半年內都有效.當然醫生不能寫"因為你車禍造成OOXX"你就很老實的告訴醫生因為車禍造成 , 醫生自然會開給你適當的證明以上前提都在你沒有簽過和解說才有效和解書如果已經簽過就不用想太多
車禍用過失傷害也是會用民事賠償就算你告,到最後還是算民事問題在於,前面網友問了,你們之前和解過了沒?如果和解過了,除非你提出跟之前和解內容差距很大的事實,否則很難告成至於他不聞不問老實講,現實對方的確可以完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你只是在情這個字上面抱怨對方如果你要說有保險那撞人後都不管己很抱歉,事實就是如此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肇事者一定要對你進行關心還是甚麼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