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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在高速公路無故被撞,肇事者100%責任,竟事不關己,己不操心,只因他有第三責任險


CrazyShark wrote:
你應該有受傷吧???...(恕刪)


這條神!!
補充一下,腦震盪很多時候當下看不出狀況
日後會噁心反胃方向感不佳
醫生也很難量化,又擔心出事扛不起
通常診斷書就直接寫疑似腦震盪
(某人言,以刑逼民,大絕是也)

折舊僅能已材料計算,工資不能折舊
受害人有權決定到哪修車,不論原廠副廠
保險公司無權替受害者決定到哪修車
(不過保險公司會審核更換的零件是否合理,但無權決定該修車師傅是否老經驗手工佳工資高)
如果您有認識的副廠........您懂得!!
tin7303 wrote:各位大大有經驗者可否給個迷津

話說小弟


對方出險本來就是由保險公司處理,除非有人受商有要打傷害官司,否則出險後基本上就跟他無關了,這就是保險的好處

scorpious1102 wrote:
對方出險本來就是由保...(恕刪)


過失傷害是有六個月追溯期的......如果對方沒有誠意好好解決,還是有其他方式讓他出來面對的
有受傷,去驗傷,告他過失傷害訴訟他就會理你了!
台灣法律沒啥用,根本不是保護被害人,車子被撞壞還不能指定用原廠零件,若沒對方沒肇事我的車還能用個好幾年,用什麼殘值來看我的車剩多少,我就認賠了一次,調解會的調解員跟主管還一直要我接受車子被撞前的殘值價錢。
基本上可以要求全部原廠,不過自己要貼差額,因為你的車子本身有哲就問題,全部給你新的有民法不當得利的情形,另外有網大介紹用裝傷還是什麼之類的招,不可否認可以逼對方為了怕刑事罪被告而更加積極,但是刑事法庭就要請律師了,這不見得比較有利,當然錢多為了爽也可以,


一般法院也部會讓你直接上法庭,一定要求去和解先,所以還是回到跟產險公司去處理,所以這位大哥你只能自己多保重.......

某產險公司小弟
好奇一問,若肇事者有受傷也跑去驗傷,這樣能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如果車子很嚴重了
你應該要跟保險公司爭取全損
也就是車子不修了,賠償你殘值35萬
通常大撞的車保險公司會接受
車子報廢後歸保險公司所有
還可以送去殺肉拿一些錢回來
說不定比修復花28萬還划算
保險公司也是很精的
而且重點是雙贏
不要猶豫了
大撞過的車千萬別再開


覺得好像故意的...
殘值35萬~維修壓到28萬~剛好殘值的八成...保險公司可以主張用修的就好
加害人、被害人各有立場,法官也有他的立場,法官立場就是,加害人也不是故意的,各讓一步對兩造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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