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版主也是一個善良的人,也是想和平解決的1. 若他拿了七萬, 簽合解書...OK, 就這樣解決, 畢竟你說你過錯較大, 就當做錢不見就好2. 若不簽合解書, 就法庭見!!一切照程序來....別害怕上法庭...
既然都提告了,那就等法院通知吧。流程原則上是這樣,你會被警局通知去做筆錄,然後檢察官會召開調查庭,在調查庭上,你就可以直接說這段時間你做了什麼事,對方怎麼回應你的。包括對方說,要你先付這筆錢,不然他們不會撤告。要表現出你願意和解,但是對方不肯接受,還堅持要你先付錢,和解金則是日後再談。我沒猜錯的話,調查庭開完應該會打回所屬的調解會。對方不去也沒關係,你每場都到,到時這些東西對你上法院都會很有幫助的。你可以強調,你都有誠意和解,但是對方則一直堅持你要先付這些費用,才肯跟你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