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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 真的可以右轉嗎?


YUBOY wrote:
我原本是一直認為都不...(恕刪)


之前去LA玩時有發現這點
據定居LA朋友解釋是因為當地摩托車很少
所以紅燈可以右轉


微波台 wrote:
交通法則修訂條款:汽機車面對圓形紅燈 原則上可以右轉
除非有特殊禁止右轉符號(恕刪)


請問有實際條例內容嗎?

找了一下只看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3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94年12月28日修正(新增文字)
幾年前去美國玩時也是發現這點..

但是..右轉的時候,不能阻擋到直行車
(坐親戚的車,當時他已在加州7年)親戚禮讓直行車的空間,比我想像的要長上兩倍(我在台灣已經是屬於安全空間預留很長的人了)
至於是多長呢...我大概歸納出個簡單的想法,
1.若你是直行車,無論車速多快,前方右轉車轉到你的車道之後加速..不能讓你有任何需要放油門的壓迫感,且執行後還要有安全距離空間(這兩者加起來就很長很長了..)
2.若你是右轉車,你所預留及加速的空間,必須不能讓直行車因為你而有任何的鬆油門或檢速,且你轉完後還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感覺起來非常合理,所以我覺得若能做到上述兩點,我覺得紅燈右轉沒什麼不可以開放的

這樣講可能有些人不好想像,以我堂弟的開法舉個例..
直行車時速約50時,我堂弟要右轉...你認為直行車至少要距離多遠才能轉呢..
50公尺???... NO..
70公尺...... NO...
100公尺..... NO....
我看他的讓法,至少有150~200公尺以上...
已市區來說,幾乎說是「沒看到有車要來」才能轉的程度了...

當然美國也有人搶著過的.. 但人家都是「留點距離」且用「大補油門」的方式通過.. 這樣就已經讓直行車感受很差了
別說台灣很多人好像馬路是你的,直行車都到路口了還硬轉... 沒麼不好意思,我喇叭不客氣的伺候

台灣常常就是,對方搶著轉彎(左右轉皆是),讓直行的你必須鬆油門甚至要減速減很大,這樣就會讓有路權的那方有被剝奪感...也會增加油耗
那是因為台灣路權的觀念落實的只能夠在垃圾桶裡面找

國外沒有什麼叫做 應注意而未注意

撞車了~ 先看誰車大台,大台的先輸一半,

然後再看誰大聲,小聲的又輸一半, 在看誰後台硬, 沒後臺的... 你活該倒楣....

最後就是調解委員會,應注意而未注意帝王條款,各打五十大板...


國外因為有絕對路權

直行車相對於紅燈右轉車 就是有絕對路權

如果在這個情況下發生車禍

直行車幾乎可以完全免責

因為紅燈右轉的車輛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

要在確保 "絕對安全的情況之下才能夠右轉"

出事了

就是表示右轉車沒有達到那個標準...
美國紅燈左轉或右轉限定

6秒之內不會照成任何危險的情況下才可以轉

但是台灣的機車太多了
很容易在轉彎的死角就會停機車

如果這時候沒看到 然後直接轉彎的話很容易造成車禍

也不是說別人怎樣就好或不好
每個國家的交通情況不同 所以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法規
臺灣不適合太鬆散的法令

全面開放紅燈可右轉

只會害死一堆直行車而已

看也不看就轉出來

微波台 wrote:
今天在中國時...(恕刪)
這樣三寶就更無敵了。
vm wrote:
有, 台北正在改善中...(恕刪)


還有人不停車的嗎??
說真的
早先沒立法之前..
汽車轉彎遇行人過斑馬線時
都是死命的叭.
不然就是車一直往前慢行
不知道
真的有那麼急嗎??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微波台 wrote:
今天在中國時報看到的...(恕刪)


台灣不適合開放紅燈右轉,沒開放也是一大堆人在轉,
有的人(由其騎機車),以為只要貼著邊邊轉,不用看車也沒差
FLY-SKY wrote:

F大發言真是讚
臺灣不是美國的一州
而且臺灣機車這麼多
每台車都右轉要害死多少人



台灣不是美國的附屬地,不要總拿美國來跟台灣比較..

至於你說的除特別告示牌外大都能右轉,應該都是在交
通不繁忙的地區,你去NYC看看,哪裡能紅燈右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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