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拒捕是可以開槍的 所以千萬不要拒捕 以免被亂槍打死後怎麼亂判都不知道如果他開的是千萬超跑(如同一些台灣的超跑影片自拍跑給警察追)應該...沒兩下就不見了有時候真的感覺,台灣讓有人點說不出的感傷 光看影片這段就有一點這種味道
winyi wrote:執法者要符合比例原則...(恕刪) 又是比例原則...基本上再抓到之前警察哪裡會知道車上的是槍擊要犯還是指是無照駕駛? 那大家通通都來衝撞臨檢拒捕好了.反正閃過了算我賺到, 閃不過警察還得陪我的修車錢....
xavier wrote:剛剛看到的你水管影...(恕刪) 如果是在公路上當然可以"以車逼車"但是這是在台灣台北的市區耶!不是路多又長,寬到不像話的美國...逼他打滑失控, 我看不是撞進騎樓,就是撞大車撞小車(摩托車)...哪裡這麼剛好有紐澤西護欄撞他!?更何況去A亡命之徒的車, 若因此傷害到無辜市民生命財產誰去賠!?還不是吃力不討好的警察賠!QQ會有這種英雄主義的想法, 我只能說警匪片看太多...因為這是可理解的現實現地考量, 不是警察執勤能力的問題...跟民主自由也沒什麼關係美國比我們還民主還自由-所以可以撞歹徒的車?還是我們比美國更民主更自由-所以不可以撞歹徒的車!?望樓主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