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BM2IVJ wrote:
間隔~~
假如沒有業餘無線電執照的友台,過收費站時請先把機子關掉
因為我家就曾經被國道警察攔下,還好我有執照+驗機,雖說沒有常常抓啦!
但是簡單的關機動作,可以避免很多麻煩囉!
.(恕刪)
關機沒有用吧?有用的是您的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跟無線電話電台執照。
節錄電信法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擅自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依前二項規定沒入之設備或器材,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均得為之。
沒有許可執照,設置或持有都要受罰。
不過沒有執照的話關機還是有好處的,至少罰的輕一點,因為你沒有使用(守聽也是一種使用狀態)或拓頻:
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未干擾無線電波之合法使用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爾二○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無線電很少抓,但是小弟還是建議,如果真要使用業餘無線電,最好去考一張執照,並且去驗機申請電台執照,那些跟你說:「安啦!不會抓啦!」的人,不知道在你萬一被抓到非法使用時,會不會幫你出一點罰金?
小弟就曾在高速公路的龍潭收費站被國道交警攔下,要求出示業餘無線電執照以及無線電電台執照。小弟已領有執照多年,設備也依法申請電台執照,這才真正是「安啦!」,人去考張牌,機去請個台,闔家平安!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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