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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過車禍鑑定、調解經驗的人幫幫忙!


monojack7103 wrote:
我騎車與對方汽車發生車禍!
由於我是直行車+綠燈;對方支線違規左轉,導致我因閃避對方車輛而失控撞上對方。

對方人無事,有輕微車損;我方除了車損外,右手扭傷、四肢有少部分瘀傷,無明顯外傷(有開立驗傷證明)。

當時對方認為我撞他,全是我錯;所以報案第一時間有和我談賠償金,因為他一下車就在照自車輛的車損並和認識車商詢問報價。

不過我說等初判、鑑定報告出來,再談賠償和肇事責任,如果責任在我,我願全部賠償;後來對方說沒辦法等初判一個月那麼久時間,如果現在賠償就只賠車損(因為認識車廠價錢比較便宜),假如要等初判一個月出來,就說要直接民事提告,並且增加賠償項目,並且以原廠報價。

之後初判出來,對方說上面沒表明肇事責任,沒辦法認定誰對誰錯!
我說要送車禍肇事鑑定才能知道肇事責任,他說那要$3000,如果要鑑定,到時他連這筆申請金額也要向我索賠;於是我就提議主動去申請肇事鑑定。
從事發到現在,對方對我方受傷不聞不問(雖然是小傷),而且直到鑑定會議那天,都認為主因是我!

現在肇事鑑定報告出來,判定對方為肇事原因,我方無肇事因素。

問題:
1.所以依照鑑定報告,肇事責任比例(對方100%)?

2.車禍鑑定的申請費用$3000,是否可以向對方索賠?

3.如果車損金額:$10000,精賠償要索賠多少才合理?

4.如果對方不賠償的話?該怎麼做?

5.車禍鑑定報告,是一人申請;二方都會收到報告嗎?

因為報告出來一個星期了,對方仍然沒有和我聯絡;之前初判、申請鑑定時都還會主動積極與我聯絡;現在報告出來了,好像消失一樣!

請問是我要主動與對方聯絡?還是直接向當初辦理警員申請調解呢?(因為實在很不想打電話過去聽對方講一些有的沒的理由Orz)

目前是接下來一步,不知該怎麼做?請各位大大指教一下....感謝


我之前也跟你發生類似的狀況...既然責任判定出來了...就不用跟他客氣...
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相信對方很快會跟你連絡並且找調解委員會...

monojack7103 wrote:
我騎車與對方汽車發生車禍!
由於我是直行車+綠燈;對方支線違規左轉,導致我因閃避對方車輛而失控撞上對方。

對方人無事,有輕微車損;我方除了車損外,右手扭傷、四肢有少部分瘀傷,無明顯外傷(有開立驗傷證明)。

當時對方認為我撞他,全是我錯;所以報案第一時間有和我談賠償金,因為他一下車就在照自車輛的車損並和認識車商詢問報價。

不過我說等初判、鑑定報告出來,再談賠償和肇事責任,如果責任在我,我願全部賠償;後來對方說沒辦法等初判一個月那麼久時間,如果現在賠償就只賠車損(因為認識車廠價錢比較便宜),假如要等初判一個月出來,就說要直接民事提告,並且增加賠償項目,並且以原廠報價。

之後初判出來,對方說上面沒表明肇事責任,沒辦法認定誰對誰錯!
我說要送車禍肇事鑑定才能知道肇事責任,他說那要$3000,如果要鑑定,到時他連這筆申請金額也要向我索賠;於是我就提議主動去申請肇事鑑定。
從事發到現在,對方對我方受傷不聞不問(雖然是小傷),而且直到鑑定會議那天,都認為主因是我!

現在肇事鑑定報告出來,判定對方為肇事原因,我方無肇事因素。

問題:
1.所以依照鑑定報告,肇事責任比例(對方100%)?

2.車禍鑑定的申請費用$3000,是否可以向對方索賠?

3.如果車損金額:$10000,精賠償要索賠多少才合理?

4.如果對方不賠償的話?該怎麼做?

5.車禍鑑定報告,是一人申請;二方都會收到報告嗎?

因為報告出來一個星期了,對方仍然沒有和我聯絡;之前初判、申請鑑定時都還會主動積極與我聯絡;現在報告出來了,好像消失一樣!

請問是我要主動與對方聯絡?還是直接向當初辦理警員申請調解呢?(因為實在很不想打電話過去聽對方講一些有的沒的理由Orz)

目前是接下來一步,不知該怎麼做?請各位大大指教一下....感謝


鑑定報告出來,樓主無肇責
樓主也有受傷
一手好牌,怎麼打都不會輸

樓主有驗傷單嗎?
有驗傷單的話,對方不理也不願和解
就告刑事過失傷害

基本上,這樣車禍的賠償金額看起來,不是大車禍
為了逃避這些錢,背上一個前科
實在划不來

就照程序跑吧
對方不理就最終法院見
版主,我支持你對他提出賠償,
也請版主如有更進一步發展,也讓我們知道吧!!
感謝!!

還有~~我記得車禍絕對有所謂的完全負責的一方,
還記得有次高速公路塞車,有台客運,沒煞車,
直接撞上前方車輛,而且是好幾台,造成傷亡。
類似這種情況就是100%的完全負責。

假設~
我綠燈~你紅燈~我沒超速~你超速~
你闖紅燈撞到我,你覺得我還要負什麼責任???
因注意未注意這霸王條款,我記得在此也無法使用~
闖紅燈的車輛是超速,且從側邊撞上,
被撞的人能做的反應有限,而且我很確定,
闖紅燈為肇事主因,被撞車輛,不用負任何責任。
(我舅舅的案例)

我直行~你忽然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直接撞上我,
你覺得我要負什麼責任??
假設我連閃都沒辦法閃,也緊急煞車停下,還被你撞上!
這種情況,我還有什麼責任需要負責??

我在路口等紅燈,車子維持靜止狀態,你雖然是綠燈,
但過彎沒減速,直接撞上我,這種情況應該也不用!!

很多情況都是100%的責任!!
以上幾個我還真不知道被撞的一方要負責什麼!!

講一個簡單的~喝酒駕車,
撞上路人行走在人行道上的路人,
或是前方車輛,
酒駕者要不要負100%的責任?

還有一次,我老闆在高速公路上,直行,
右邊有輛轎車,雖然有打方向燈,但未在安全視線範圍內,
也就是她跟我老闆的車,幾乎並行。
且對方未注意左方車輛的距離,直接轉入造成擦撞,
雙方談不攏,直接上法院,法官判定我老闆無肇事責任,
因雙方都沒有受傷,所以對方要完全賠償我老闆車輛的維修費用。
如果這種情況有人受傷,那可能就是大大所提到的,有些要揮了!!
但~基本上,還得判斷,這次肇事的主因,
過失傷害,的主因如果是自己,記得~是無法提出賠償!!
就像有人跑去自殺沒成功,但自殺者的行為明顯,
開車的人完全無法規避,在法律上是有案例不用賠償的。
(重點~有證據是最重要的)
以刑逼民……一手好牌!!??
先不論樓主的狀況是誰的肇事責任大。
基本上,法律似乎本來就站在小車這一方。
前面幾位網友應該就指出大致的方向了。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
我同事開車被支線衝出來的機車側撞……肇責很明顯是對方,但是對方有小擦傷,嗆明不賠,“以刑逼民”……
我同事只好先用自己的車體險修車,保險公司應該會在追訴期後求償。
聽到這件事後,我開車都會很小心突然竄出的機車了
bibliophlist_32 wrote:
以刑逼民……一手好牌...(恕刪)


大大這情況我有類似經驗,
當下我也是因為怕被以過失傷害起訴,所以都是求合,
後來才知道,
過失傷害,還要看,這次的傷害主因是因為誰造成,
如果是對方,那過失傷害就不在你身上,
也就是說~假設!!
雖然你是開車,對方是機車,
你綠燈直行,在過路口的時候,
忽然一台機車,闖紅燈,撞上你的車尾,
或是車側邊,以你的視線是不可能看到對方的情況下,
這種情況,肇事主因是在對方,因為他闖紅燈又超速,
而你的車輛並無法看到對方,所以你不會被霸王條款牽住,
對方很難告贏你。

更明顯的例子,
你在前方停紅燈,一台機車加速重從後面撞上你,
就算她受傷死掉好了,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還可以跟對方家人提出修車賠償,
不過一般人都是認賠!!
還會給對方錢!!

以我學長為例,她沒有賠給對方,對方也沒賠給她,
雙方認賠。PS 對方死亡情況下!!

印象中對方可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強制險的理賠是己方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的,
並非當事人去申請,至於賠不賠是保險公司跟他談。
Cat_Hyts wrote:

大大這情況我有類似經驗,
當下我也是


感謝你的回答,很有參考價值
樓主的狀況很明確
所以我才說樓主有一手好牌
無肇責,又有因車禍受了輕傷
實在很難打輸

如果對方還是不搭理,就走程序吧
但是起訴與否 與判決結果 依然需要經過在檢察官與法官的審判
這中間的過程就夠對方折磨了
除非對方完全不在乎

如果狀況對調
自身駕駛大車遇到小車支線衝撞
或與遇到無路權小車衝撞
這種自身肇責小或無,但是對方小車且受傷的狀況

對方有可能以過失傷害來規避肇責賠償時
那就最好看一下自己是否有因為這次車禍造成自身的受傷
很多時候光是緊急煞車
就有可能因為安全帶造成胸悶,肩頸挫傷
可以去醫院檢查一下

這樣兩造都有受傷的狀況下
對方要以刑逼民來規避賠償責任時
也會比較安分一點
非常感謝各位的意見和說明!

目前已和對方聯絡過,對方不接受我方提出的和解條件(車損+申請鑑定費用),其他什麼醫藥、精神賠償我都沒要求。

結果現在對方郤說他沒辦法接受那種鑑定判定,可是也不想麻煩再花錢覆議;並且說這件事,就各自賠各自!
我也說明鑑定報告上面說我無肇事因素,說各自賠各自,我也無法接受;可是他確說,那只是鑑定表格,不是什麼鑑定報告

他不能接受鑑定報告的理由,是因為初判是被罰違規變換車道(他筆錄也是說只是變換車道),結果鑑定結果是判違反禁止左轉標誌管制。
(P.S 初判可能之原因: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且未注意安全距離<第45條 第1項第04款>)

不過以我開車的經驗,事故發生地點跟本不可能那樣變換車道,絕對是想左轉!
連當初鑑定委員一看筆錄時,都說,這是要左轉吧?可是對方還是聲稱只是要變換車道
(從支線車道快幾乎是橫切到主幹線最內線的車道)

後來我說照正常程序走,他說沒問題,只是他會在法院上再說明:『比如:停在路邊的車,汽機車如果不小心碰撞到,是不是也不要罰?.......』(完全不懂意思,感覺跟本和此事無關= =)

最後就是他想說就各自賠各自的!這點我不太能接受!原本一開始說主因是我,要我賠償,結果現在又這樣;鑑定報告出來快半個月,還要我主動去聯絡他

所以還想請教,那接下來的做法是?還要申請調解?.....


依樓主所說
對方不接受鑑定結果
如此一來
個人覺得調解應該也不會有結果
可能最終還是要走上法院這條路

另一方面
對方覺得不能接受鑑定結果
你可以請對方自行申請重新鑑定
不過費用必須對方自行負責
鑑定單位也必須是具有公信力的單位
如果結果仍是對方的過失
這樣對方應該就會乖乖閉嘴
對方態度強硬 甚至完全沒有問及您的傷勢 連最基本的車子強制險有20萬的醫療賠償都沒幫你出??

是他不懂法律 還是他不懂交通規則 還是他不懂強制險無論對錯都可動用那20萬醫療賠償金

我覺得他是那種知道自己錯了(無法向你索賠) 只好用凹的
(既然你人無大傷車子又沒有要修很多錢 那就各修各的吧)

看來除了提告傷害以外(以刑逼民) 他似乎不接受任何他要賠償你的調解了吧

那這樣的話可能這程序走 你的車子修理 以及那三千元鑑定費 都要你先出了

醫生證明和就醫單據準備齊全 如果你工作地方的老闆肯挺你的話 叫他出立一張因傷無法工作的書面證明

不過要注意一點 如果你依然有在上班 可能老闆這點無法幫你 因為你正常上班 = 領正常薪水

如果你是真的在家休息 而老闆那邊有扣薪的部分 這樣才可跟他要求因傷不能上班的薪資賠償

另外一種就是你沒有扣繳憑單 勞保在工會 就是打零工的那種 這樣你打零工的薪資就可以做假(一天五千)

有扣繳憑單 則是依照扣繳憑單為準 (因傷在家而導致沒全勤獎金這點也可索賠)

動用一點門路和關係 可以請到不一樣的醫生證明(這點不建議太過誇張和張揚 你懂得)

看得出來大大您只是想要爭一口氣 一個道理 但卻遇到這種擺爛的人

相信真的要給他教訓和幫你出氣 只能這樣做了 你可以仿照前幾天新聞航空公司座椅割破乘客的方法

要求精神賠償1元(爭的是理 而不是為了錢) 只是地方法院受理排程都很久 要有心理準備

最後如前幾位大大講的 傷害罪刑事訴訟 六個月內要去申請告訴喔 六個月過了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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