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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一上高速公路就先收20公里的費用吧

有一個根本問題是,方案一每公里0.8元,方案二1元,方案三1.2元,怎麼來的?公式為何?
若方案一無免費里程每公里改為0.5元,短程,長程的用路人就有可能皆會欣然接受,如此的話還需要有20公里免費1.2元的方案嗎?

fluka wrote:
不管你今天有沒有開到20公里
每天一有用到高速公路,最低消費就是交20公里的錢
一天累計使用超過20公里後,再每公里算錢


這個方案好
I like ~
這個意見太棒了!
完全同意!

但這是在挑戰每個人的私心啊!!

fluka wrote:
不管你今天有沒有開到...(恕刪)
\\

這個說法我贊成!!!收取基本費 ,達基本量後隨單位增算!!!!!!
但計價、計量的設定,一定要公平公義。政府單位要用心去設計,不能混水摸魚

無免費里程的費率都已經推不動了,還推個半固定費率。別鬧了。
Herge wrote:
高公局說明,20km免費跟橫向暫時免費 的原因是要減少反對意見,
也就是先實行,再改.先求有,再求好.


=================================================

這種單純的收費問題,請一次到位!!

先求有再求好只會再製造出另一批將來要改革的"既得利益者"。

什麼時候才能改好??

iamhenry wrote:
有一個根本問題是,方...(恕刪)


持平而論,這方案只會被批評為"政府帶頭搶錢",如果你是官員,一定被說官商勾結。所以是比現在交通部提出的方案更不可行的無意義方案。
不,更直接的方式是收交流道使用費
上下交流道會增加高速公路交通負擔,
所以上交流道時先收一次交流道使用費,
然後再按里程計費。

大家都有經驗,
當大量車從同一個交流道湧入就會造成高速公路塞車。
而都會區內大量短程上下高速公路的車輛更是破壞交通品質的兇手,
對於造成塞車的源頭加以收費,那就是最合理的管理方式了。
甚至可以對塞車嚴重的交流道提高交流道費,
而蚊子交流道可以不收錢。

這樣一來,長路程使用者可望降至0.7元/km以下,絕對不會被說搶錢。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fluka wrote:
不管你今天有沒有開到...(恕刪)


這個提議不錯

無特殊原因是不是國道待太久也該加收費用

今天遇到一台天王星國道中線開65公里

真當省道開阿
我是覺得既然有免費里程數了,
為什麼橫向不納入計費範圍?!
一樣也是國道啊~
至少違規罰款沒有比較便宜吧?!
要不然乾脆讓那些橫向國道降級為一般快速道路XD

我是覺得要公平,應該把所有國道都納入計程收費,

而且應該針對不同時段採取不同計費方式,
例如深夜或是離峰應該降價或免費,
把車輛導引上高速公路避免在市區打擾住戶睡眠,
但是尖峰時間應該要提高高速公路收費,
讓真有需要的人再上去,不要大家塞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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