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尾 wrote:請問如果他們就故意擋...(恕刪) 正當防衛的的成立要件很嚴格。如果他們真的有要動手了,可能會成立。不過如果沒有動手的跡象,只是圍著車子的話,很難成立。不過,如果他們「一直」圍著車子,到有妨礙到車主行動自由的程度,可能構成妨礙行動自由罪刑法302條時。車主可以行使正當防衛,不過要注意防衛的行為不能過當。那如果拿著東西往車子衝過來的時候,車主衝撞的行為可能可以成立正當防衛。不過也有可能會變成車主過失致傷。總之,現實生活上很難判斷,還是要小心點。
cp296944 wrote:警察官方的建議應該是...(恕刪) 不是我在說警察警察速度真的很慢很慢很慢...大概警察來車爆了 人也掛了吧謝一一 wrote:正當防衛的的成立...(恕刪) 如果把車子原地一直打到死油門到底讓它一直轉呢?這樣是否有防衛效果?改變才有好日子 wrote:就我知認知的飆車族~...(恕刪) 如果直接加速把他們撞飛然後跑掉在報警是否可行呢?不然笨笨停在那裡等著被打死阿
網兄小弟所謂「有效」,是防衛行為可以成功達到防衛的目的,那就是使別人對你的攻擊行為消滅,而保護你自己,到底怎麼樣有效。那只要可以阻止他的攻擊就算有效,不過不要忘記過當的問題就好。那如果事件發生完了,接下來就是蒐證的問題。
引用我朋友的例子他在過年期間開車開在路上旁邊的不良少年就拿著鞭炮想要丟進去我朋友的車子裡面因為他窗戶半開結果我朋友嚇到火大就把他左邊那台也是不良少年準備丟煙火的機車給撞到田裡面去後續是沒怎樣拉但當下很不爽才這樣
飛尾 wrote:不是我在說警察警察速...(恕刪) 你說的油門打到底讓他轉...............是說甩尾嗎????那也要你的馬力夠讓你再這麼窄的空間轉阿...(假如他們已經圍住你)基本上你撞了人就不能跑了啦......不然人家會說你肇事逃逸......就算你跟警察或法官說你"猜測"他要打你.......(法律上的猜測沒什麼用...只有證據有用)你說撞完後跑掉喔.......新聞有報過.....撞了流氓後再5條街外停紅燈時被找到...扥下車被毆打致死還有阿.....基本上飆車族也沒那麼閒啦...沒事找事做(嗑藥喝酒除外)所以只要不要拉轉..狂看他們...這類的挑釁動作...默默的離開應該是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