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他求償一些屬於你的部分吧
1.車子的維修費
2.女友的醫藥費!!+不能工作所損失的薪水
3.精神賠償(這個看你要多少~不要太離譜就好)
一般車禍處理有分兩種 A.無人傷亡車損 B.有人傷亡車損
通常A跟B是一定要做筆錄的 只是要不要列為紀錄呈報而已(看警察大人怎麼想囉)
B是一定要做紀錄 A就不一定 =.= 跟該地區的車禍統計有關
建議不要省車禍鑑定的錢!!免的到時候魯不清
PS.
被 "後面的車" 撞上通常都是 "前面的車" 勝訴的!! 原因很簡單 後面的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你知道為什麼一些 "投文字豬" 喜歡開到你前面踩煞車了吧 (可以整你又不怕你告)
boill wrote:
有叫警察
只是...(恕刪)
有叫警察"絕對是對的"!
我也是前幾個星期碰上一次!
但處理員警說了一句話"因為對方是酒駕肇事所以責任都是必須他負"!
但這句話我也不清楚正確與否
但以你的案例,處理過程中你一定可以站得住腳的
況且他因酒駕照是導致人員受傷
若你不肯和解,他進法院時就真的"挫咧等"了,因為他會要你簽一份和解書
所以,目前你有發生任何醫療行為及車輛維修,強烈建議你一定要拿收據發票
以後向他求償!
最後~ 如同前面的大大所言,合解書不要輕易簽下,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另外~ 調解和解時,建議你還是找個長輩或是有處理經驗的人陪你一起去!
順祝你能夠圓滿解決此事!
Canon 紅色橡皮圈 10L ^_^
另外肇事者因該當下就會被收押才對...
我之前載著老婆,也是被一個酒駕的機車未依兩段左轉直接撞上,他們倆沒事,我老婆卻因腦震盪送急診...
事後做筆錄及酒測(多少值是忘了),當下就被收押..(只是隔天一早就交保)..
後來法院有寄來傳票要出庭做證..
結果到庭上,法官跟本是照顧壞人打擊好人,
一直逼著要我們合解以方便結案...一看我態度強硬不願合解,就請他當庭陳述他有什前科(傷害..竊盜...等)似乎在嚇唬我,但我不理他,之後法官就說,那你到底要或不要合解,要我二選一?因為我事先有問過公司的律師,其實還有暫不合解的這個選項,因為我直接跟法官說,我詢問過我的律師,我決定暫不合解(萬一一旦合解,第一對方會輕判第二等過一陣子受傷後遺症出來要求償,可能會求償無門)
最後過了不知多久,法院寄來判決,加重公共危院罪(因為他之前已有酒駕記錄,又沒合解)
所以真的要懲罰惡劣的酒駕人,切記急於庭上合解,讓他們吃吃苦頭吧...
(ps:事後還可以提出民事傷害告訴求償,但記得要事發後六個月內)
對方酒駕,酒測值 0.7 以上,這個部份絕對是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有沒有和解都一樣
,跟和不和解無關(除非警察ooxx)
再來是車損賠償的部份,這個部份雖然說對方是酒駕,但是並不表示車禍跟酒駕有直
接關聯,先假設是如樓主所說是對方的責任好了,那麼在備案後,這個部份就直接請
車行估價,看完全修復要多少錢,加上您女友的醫藥費及車輛修復期間因此您必需多
支出的交通費用,直接照這個金額要求賠償就好(要加計精神賠償的話再講),然後請
對方帶著錢跟你還有警察約一約在警局當面簽和解書,簽完拿錢走人了事,對方若是
推三阻四五三,那你就直接跟對方講沒什麼好談的,要殺價上法院跟法官去殺,到時
法官判多少就請他賠多少(附帶他打輸官司要付相關費用),然後通知負責處理的交警
說要上法院,請作筆錄,後續警局會辦理
btw, 他有前科跟你無關,若他不喝酒,就沒有酒駕這回事,什麼害他被開單而且有
前科,完全是鬼扯,樓主您只要不是亂開價,對方沒什麼立場來殺價跟談判,樓主硬
起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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