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olee wrote:
當然被開罰單的人一定也一肚子鳥氣...(恕刪)
不當警察就不能檢舉? 什麼道理?
做錯了被罰為什麼不是反省而是一肚子鳥氣? 你家人沒把你教好喔? 沒家教~
樓主引述的法條超單純超簡單的, 他不是想表達他自己多利害, 他只是想突顯執法單位的荒唐
沒想到有些民眾也很荒唐... 唉... 我又該說鬼島不意外了嗎?
真可悲
tyolee wrote:
板大,我當然相信您在...(恕刪)
tyolee wrote:
要不是現在很多都改裝 LED 爆亮燈,小弟我也懶得檢舉。
那種 LED 燈沒有反射集束,只會發光亂射,很傷眼。
tyolee wrote:
當然您愛怎麼檢舉就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