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er0419 wrote:
在台灣,小綿羊超過8...(恕刪)
我已經見過他好幾次了~~~
有一次還真的在空中見到他~~~
PS:車禍飛出去......
整個在大馬路上演出GP賽事的表演


車子後輪輪框變形~~~右邊腳踏板按鈕整個消失磨平~~~側邊外殼受損~~~
騎車還是慢慢騎才是上策~~~~


gp1288 wrote:
所以重機騎到300KM說不定景象沒想像中來得恐怖...(恕刪)
300km/h ? 不會吧, 剛好昨天收到朋友的mail , 有幾張照片, 給各位瞧瞧,
車禍的照片, 先不管責任歸屬是快車還是慢車的錯, 先看結果...
300km/h 的速度騎車還是在電動玩具上比較安全




一張圖 勝過千言萬語
Honda 機車以超高速行駛, 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這場車禍. 瑞典警方估計 機車在十字路口撞上這輛慢速行駛車輛時 速度約在每小時250 公里. 在這種速度下, 他們預測騎士的反應時間( 當他看到車輛時) 還不足以讓他開始煞車. 車內有兩個乘客且機車騎士也被同時發現在車內. 這輛福斯汽車被撞離事發地點約10 呎之遠
三個當事者都當場死亡 . 這張展示照片由瑞典警方與交通安全部門放在斯德哥爾摩機車中心 . 旁邊的說明牌也提到騎士才剛剛拿到他的駕照
在時速 250公里下相當於每秒行進 227呎 . 以通常 "看到 --決定 --反應 " 的反應時間為 1.6秒來算 , 當那位騎士在看到事故並決定反應時 , 已經騎了 363呎 (比一個足球場還寬 ). 在這起事故當中 , 瑞典警方指出當時並沒有任何反應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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