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媽無照要騎我的車,我會請她趕快去考照再騎,開單事小不要等出事才後悔莫及,明事理的母親都不會為難兒子才對。我也質疑的是記者報導的方式和用詞,明明已經違規還幫著那位媽媽說話,焦點一直放在警察搶業績、不通人情,真是顛倒是非...
autospeed wrote:錯我問過監理站的人 他們說警察不能連續開兩張以上的罰單 是違規的喔(恕刪) 我想這位大大想說的是法律上所謂"一罪不兩罰"但,"闖紅燈","沒戴安全帽","無照駕駛","車輛交付無照人員駕駛"這是"四碼子"的事情...所以應該是,這四個違規須各開一張罰單是四張分別獨立的罰單至於這個路口被抓到,過了十個路口又被抓,會不會又被開四張...這小弟就不清楚了...若有錯誤請各位指正
chengken wrote:不料闖紅燈+沒戴安全被警察開單(2400)~~~但這位母親同時也沒駕照...(恕刪) 這種危及自身安全的事情,身為人母,沒駕照也就算了,就規矩一點戴安全帽嘛,好,不戴也就算了,不然嘛要遵守安交通規則,連自己的命都不珍惜了還會在乎那些罰款嗎?難不成等到出事了才要申請國賠,理由是政府宣導交通安全不力!!
只要有法條依據,開單就沒錯!電視新聞又加上那句法律不外乎人情,實在是有點........電視新聞裡面那個婦人,最後還是在鏡頭前沒戴安全帽又大喇喇的騎車出去,就殺雞儆猴以及教育民眾的觀點,應該把那些罰單再開一次才對~~這等於是公然挑戰公權力嘛!
jackkd wrote:在自己違規前提下,千萬不要盧警察伯伯..不盧有時候會沒事,盧了反而開更多...總之還是不要違規.. 不盧也會有事我年初被攔,一句話也沒講,就吃了一張一千八了警察看人好欺負絕對不會手軟~我可以同時問個問題嗎我上次的事件是,攔我的警察執行的是路檢勤務可是他沒穿反光背心,指揮棒沒開燈,離路檢點(警車的位置)約150~200公尺遠的埋伏位置躲在陰暗的角落,當時是深夜11點警車位置的路檢點有兩位警員,有穿背心,指揮棒有開燈兩位躲再埋伏位置的警員沒穿反光背心,指揮棒沒開燈我對於他 沒穿反光背心、指揮棒沒開燈,離路檢點有一段非常明顯的遠的距離這樣的執法的正當性存著質疑雖然我錢已經繳了但是還是質疑這樣子的正當性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