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車主提在路邊(一台舊車 但車主顧的很好)
被白目的車子撞了 其實那個肇事者是願意賠
想說買下報廢請人來估價 殘值約2萬多
但車主不肯被收購 要求恢復原狀
結果恢復狀要花20多萬 結果告上法院
法官最後判車主勝訴
這案例你可以參考看看,要賠新車是不可能的 但是應該可以要求恢復原狀
但是在法律的觀點 恢復原狀就是恢復到你車子被撞前的狀態
像是你的車子烤漆已經剝落 他只要再找一片也是一樣舊給你換上就算
若是給你換新品 肇事者可以要求金額補貼 因為它換給你的超過你原來狀態的價值
至於吃免錢飯部份 這就與樓主沒啥關係了 肇事者會被關也不是因為弄壞你車子
我自從有一次出過一次天外飛來的車禍之後
就會拿一些案例一直問我的律師朋友
很多我們日常所認定的觀念在法庭上都不是很適用
我的煩惱與速度成反比 http://porsche0806.pixnet.net/blog
但不同的是胞弟因此到現在還半身癱瘓
依照小弟的經驗
很失望的告訴你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肇事者一樣是名下沒財產(因為先前也撞過)
而且更扯的是他的工作是領現金的
去國稅局也查不到東西
況且他也擺明就是要擺爛
法官看的很生氣,在偵查庭就直接判他七個月(不合程序且重判)
他也去關出來啦,但也是一條好漢阿
判賠七百多萬到現在連一百元都沒付過
為此當初打民事庭(因為法官在偵查庭就判,不合乎程序,沒有附帶民事賠償,又多花錢打一次民事庭)
花了十幾萬,現在債權憑證每兩年要花五萬完去換張新的
肇事者當年也只有25歲,家長說的很好聽會負責
結果後來就裝病,脫產...
說實在很羨慕一些落後國家的法條
有以牙還牙的法條
台灣的法律就是漏洞百出
也沒辦法要求這種態度惡劣的人的家屬做連帶賠償(唉..誰叫他已成年)
要確保這幾百萬的債權,那薄薄的一張紙每兩年還要拿幾萬元去換...
建議樓主,帶錄音筆再去跟肇事者談一次
只要錄到態度惡劣的部份
法庭上一並放給法官聽
多關個幾個月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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