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請教你們,是否在超車時按照政府規定以時速40超越時速35公里的遊覽車?
這樣我算過,在對向車道停留時間一定超過10秒以上,在加上有些被超車在看到有人超越時也會加速度,這時你可能已經在他側邊了,你要緊急踩煞車退回?或是在踩油門超速通過?還是按照政府規定的在對向被超車側邊併排逆向行駛?這是我這次想討論的重點.
沒錯~法令規定了最高速限,且法令的規範也是為了用路人行車安全,但實際狀態是按照法令規模做會增加車禍風險,那人民該如何選擇?當然也會有人說~不管怎樣就不要超車就好了~但我所要指出的是~法律賦予我們超車的權力,但同時又沒有明確規定超車時的速限如何,那完全案照法令發生車禍~能申請國賠嗎?
這才是我想跟各位前輩討論的重點
PS:省道超車超速跟高速公路超車超速不一樣,別混為一談,前者占用對向車道~與對像發生車禍的機會較高,後這是多車道同向超車,不會與對向相直撞,別拿高速公路的情緒來看此事
appchen3618 wrote:各位前輩~超速是事實違反法令我認同,但我想會回文的都是會開車的前輩,
那我請教你們,是否在超車時按照政府規定以時速40超越時速35公里的遊覽車?
這樣我算過,在對向車道停留時間一定超過10秒以上,在加上有些被超車在看到有人超越時也會加速度,這時你可能已經在他側邊了,你要緊急踩煞車退回?或是在踩油門超速通過?還是按照政府規定的在對向被超車側邊併排逆向行駛?這是我這次想討論的重點.
沒錯~法令規定了最高速限,且法令的規範也是為了用路人行車安全,但實際狀態是按照法令規模做會增加車禍風險,那人民該如何選擇?當然也會有人說~不管怎樣就不要超車就好了~但我所要指出的是~法律賦予我們超車的權力,但同時又沒有明確規定超車時的速限如何,那完全案照法令發生車禍~能申請國賠嗎?
這才是我想跟各位前輩討論的重點
PS:省道超車超速跟高速公路超車超速不一樣,別混為一談,前者占用對向車道~與對像發生車禍的機會較高,後這是多車道同向超車,不會與對向相直撞,別拿高速公路的情緒來看此事
所以重點是:你不但超速、還逆向行駛?
真的很糟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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