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sehead wrote:http://www...(恕刪)這個就是台灣法律的漏洞撞傷人醫藥費很龐大 正常人沒辦法付撞死人賠的錢少 只需關一下罷了一般情形下很多人寧可選擇撞死人...(恕刪) 沒錯!撞死,去拈個香,裝哭,一次賠幾百萬就好沒死,傷者比死者更陰魂不散,盧小小,醫藥費常常是上千萬的天價
台灣已經是個高度盛行酒後駕車的國家了已經不是個事後可以解決的問題了只有從事發之前才能有效降低發生率問題是不可能了因為台灣人愛喝酒,愛開車這2種碰在一起就是酒駕,宣導無用政府到目前還是只會用無用的辦法下去加強改善,實在是無能政府的做法
關鍵都在酒駕!!今天不修法,就是很多人會抱持僥倖的心理酒駕!問題一旦出事,死的都是被撞的!酒駕肇事者刑責多半都很輕!一件又一件,台灣人還是不覺醒!法律不改,大家以後走在路上還是小心一點,不要被酒駕給撞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