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rdfish0416 wrote:在下本身也姓葉對於此...(恕刪) 他家有錢是他的事,犯錯還那麼高調給人感覺就很差,還一堆親人酒肉朋友拼命護航,好像護航有功就有賞?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家小孩的錯?對啦別人的死不完啦~連基本的去人家家裡道個歉上個香都不會了還談啥做人,那時應該去做鬼還比較輕鬆
samuel yen wrote:我想大家在意的重點是...(恕刪) +1完全同意國外對於這種情形有個名詞, zero tolerance..零容忍意即對這種酒駕根本不需有討論的空間,無奈台灣仍然對酒駕的罰則不痛不癢,是為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