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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疑似造假】輾婦賓士男炫富 遭肉搜

電視上他母親還說這孩子不壞,只是愛玩......(@#$%%^真是無言)
這就是因為"愛玩"的結果所造成的悲劇,不是嗎?
肇事人炫富,那不也是他雙親給他的嗎?
現在小女孩雙親不在了,他剝奪了小女孩最大的財富
身為父母的我,真的很痛心,%$^%&^%#@@%
只能希望電視媒體名嘴,再發揮一次上次報導makiyo的精神
引發社會共識,讓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
替小女孩出一口氣,讓肇事人壽到"真正"嚴厲處罰
胡自強市長也發表意見了(讚++++)
像電費漲價一樣,讓政府真正聽到人民聲音
還要社會關注的案件法官才會拉緊神經
這一部份法官還真是
撿角啦
adarque wrote:
直接領養回去好了~...(恕刪)



不可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所有人都找的到
就警察看不到?
人權組織怎不跳出來說說話!?

vn506100 wrote:
大家繼續關心,至少社...(恕刪)

講一句不中聽的話.法院是有錢人家開的.這樣你了解了嗎?
看看多少官員是學法出身的.
連總統都是台大法律系出來的.但台灣的法治情況有比較好嗎?
有錢人掏空犯法都跑出國了.

iotw1 wrote:
講一句不中聽的話.法院是有錢人家開的.這樣你了解了嗎?
...(恕刪)


完全同意
希望受害只不要少花這筆律師費訴訟費
找越有口碑的律師越好,雖然會比較貴
但,絕對值得...

不要讓姓葉的這一家認為花點小錢就可以過關了


一句(愛玩),就讓別人失去雙親,
還真的是玩很大哦!!!!!!!!
我現在是兩個孩子的爸爸,看到鄉民的討論我只想到那小二的妹妹怎麼辦....
昨天看到電視台訪問,他媽媽還說葉少爺很乖,不會喝酒,是不小心的。沒有像Makiyo那麼壞。記者追問,有沒有要到死者靈前致意,還回答:等到兒子比較穩定再說。

..
..
有錢人真是了不起,別人在愁雲慘霧,還要遷就你們專心養傷的便利性。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公共危險罪
雖然靠爸媽有錢,是不擔心沒有錢和解,反正最後應該也是出國當凱子留學生
最好永遠吊銷他的執照,看他家那些超跑只能當模型比較實在吧

看到傷者一家對照昨天葉家一臉無辜的表情
情何以堪

imhung wrote:
那就別讓這方面的文章...(恕刪)


01會自然讓他沉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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