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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市街頭看到為了施工而用推高機移車!

用山貓移車不用錢吧
若是拖吊車來了,應該會加收"車輛保管費"
我覺得承包商的誠意百分百了!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Gison wrote:
如果是我!不爽是一定...(恕刪)


弄壞了你也無法索賠吧????
畢竟又沒有當場抓到是他們弄壞的
而且還要證明....移車前弄壞的地方是完好的.......
alexpopo1688 wrote:
弄壞了你也無法索賠吧...(恕刪)


所以被弄走的車主只能自認倒楣囉~
不然就請施工單位請警察來拖走這些"不識字"的車主!
這樣也比較不會有糾紛吧!
很多年前,我的車也被移過,
前一天晚上回家停在路邊停車格,
沒看到任何的標示或公告。
隔天要出門,我的車子不翼而飛,
詭異的是,我原本的位子上以及前後都有車,(當然我不記得是不是昨晚的車)
現場看不出有施工過的痕跡,
雖然不可能,我還是努力搜尋有沒有拖吊的粉筆字,還是沒有。
又打了幾個詢問電話,都說這個路段昨晚並無施工。
那時的感覺就是:車被偷了~
站在路邊發呆了一陣子,
突然見到馬路的對面邊,
有人用堆高機在移車.....
該不會,我的車也是這樣被移走吧?
最後我在離我原先停的地方約200公尺處終於找到我的車。

不過我還是不懂:到底誰在移車啊?


不爽??

都已經貼公告了 百姓就是不能多多配合??

路不好走怪政府...

難得要修整道路卻有人不配合....

這已經是一種社會病態了車子不要損傷就好囉
大家先別這麼理直氣壯、義正嚴詞
貼告示的話,可以確定每一位車主都知道了嗎?
有人或許出國,一停超過一個星期,他停車的當時是合法的,沒理由一公告他就變非法停車,法律不是這樣保障的
再者,施工單位沒有移動車輛的公權力,而且這些施工單位幾乎都只是一般民間的包商,憑什麼可以移車?
移車應該是警政單位的權責,施工單位擅自移動損害的話是否應加重賠償?民眾應該可以告他們毀損的
我就看過堆高機移車直接撞牆跟電線竿的

更令人生氣的是,施工單位常常是沒有公告,只在路上噴噴漆
十次有九次噴噴漆是參考用的,因為施工根本不準時
那誰知到你到底什麼時候要施工

就是有一次施工時間已經過了N天了才來施工,結果中午要出門時發現我的車竟在人行道上
我直接大罵,你們在幹什麼,他們一副笑嘻嘻的要出去阿...我幫你移下來
我直接說,我要檢查車子有無毀損,你們去幫我找鐵板或是枕木墊在人行道邊邊,我自己開下來
他們不肯,我直接說,不肯我找警察過來,直接存證,告你們毀損並通告市政府工務主管機關,要不要試試看
他們馬上收起囂張的氣焰,一直連說對不起,一下子斜坡就準備好了,我自己開下來,還好烤漆、原廠的大包、排氣管、底盤都沒事

如果他們理直的話,應該不會有這樣的反應
其實大家以後發現這樣的事情,可以直接拍照,並將施工單位的車輛大牌及名稱通通存證
如果政府機關不理的話,就找民意機關不然就是數字水果媒體吧
大家一起通力努力,阻擋這種越矩便宜行事的風氣
法律保障下的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時速九十公里路隊長
也大多是自我中心兼自以為是份子
連站腳的地方都沒有還想大小聲.........

就像展示品請勿動手
就是有人愛去摸一下......
大大的警告標示就在旁邊
服務人員過去示意,還說我不識字......
是怎樣,自我糟蹋也不是這麼玩的
有一天深夜,路面刨除施工,等我聽到施工聲響,衝到樓下時,車子已經被堆高機移動過了,看了一下底盤,兩道凹痕,當時真的很痛,不過,事過境遷後,現在沒感覺了~~時間會治療一切的!
享受工作,享受生活!
alexpopo1688 wrote:
弄壞了你也無法索賠吧...(恕刪)

大多數在移車前若車身已有損壞時(如刮傷)大多數會先拍照,曾在台北市四維路下柏油時,就遇到一對母女,開一台白色BMW停在路邊,因要鋪設路面了必須先將車移到旁邊去,剛好他們回來牽車母親發現下方有擦傷的痕跡,跑來跟包商理論要求索賠,還好當時有先拍照,女兒自己知道車是自己撞到的看到照片就不發一語的離開.
我覺得多數人停車就只自己方便就好,不會想到別人好不好出入,能擠盡量擠,明知道有施工車輛出入.施工或是停在轉角處或剛好只容下一台車的寬度.造成出入不便.希望大家看到樓主的照片後,停車前多想想,替別人想一下也替自己的愛車想.如果不想心被刮花的話............

本身小弟現在開21噸砂石車,也在過柏油,在台北市各巷弄穿梭!進入巷道時真的好難開,上有電線招牌,旁有屋簷超出太長,下有小車亂停,有時真的開到快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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