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情形我在某賣場及某景點遇過當時我都直接打110報案說有人霸佔停車位.....然後開擴音讓對方自己向110解釋.....結果都是對方向我道歉後就離開這種方法有兩個好處1.我不需要和對方爭吵,警察來講最有效2.我打110又要求對方報車號,對方事後就不敢動我的車樓上有些認為有何不妥及不過分的也不用爭辯打去110問最清楚
上次到南投的妖怪村,真的是車水馬龍一位難求若以要停車的角度來說當然是一定要停囉! 我們是下車請他離去(若死不走開當然是樣前面那位大大一樣打110)重點是!若是你人在那站著佔車位,車不在身旁 要死不死剛好又有他車來,當然是要禮讓囉!本人覺得畢竟那是"停車格" 不是"停人格". 禮讓,這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默契吧!個人觀念,若有不周之處 請給予批評指教
真人不說假話 wrote:假日去百貨公司用餐,座位一位難求,你會先找位置還是先點餐?那去停車場先佔位置等一下要停車有何不妥?位置是給車停的!這句話是廢話不然他要在那裏搭帳篷過夜嗎? 喔~我要是時間多的話.....百貨公司也允許的話 再看看誰會比較氣大不了 大家都不要停........
小弟也遇過!!!不過我是直接....鱉進去停.....那個人很氣憤的說是她先佔的......我問她你的車呢!!!她說還在繞不知道.......我說:我只看到你沒有車在旁邊等.....所以我先停.....!!!她說:不行....她先用人佔的.....我說:那報警把??!!有人強佔車位不給停......她說:好阿報警~我要報警說有人想開車撞我......我說:好阿.....妳打還是我打......~~我打好了!!!她....默默的走開了!!!.....重點是~~吵了五分鐘......她說的車還沒來.......!!!結果停好車之後....等他們的車來~~記個車牌!!!順便跟他的"車"說!!!下次請先用車來排隊......小弟是再售費停車場遇到的!!!那以後大家在停車場門口排隊時....乘客先下車.....去佔位址就好啦!!!然後明明就排在後面......卻先有位址.....那搞屁阿.....佔車位請先用車來佔......去美食街吃飯....說真的!!!我都先找坐位在點餐耶......joki77 wrote:各位大大:目前停車位...(恕刪)
pdagsm77 wrote:排隊的話當然不能用人來卡車位啊!可是如果是在市區找車位剛好有看到車位但是在對向車道靠路邊停下讓人下車去卡位,駕駛去迴轉或繞方塊來停這樣不過份吧 請問這兩種差在哪裡?我有次跟同向的一部車 同時看到對面有個停車格我一個人開,他有載人在他車上乘客開門下車快跑準備人肉佔位的同時我已經完成大迴轉(該路段為黃虛線),當我打入R檔該名人肉佔位機前腳已準備踏入停車格,我才不理他繼續往後退,她也就摸摸鼻子走了請問我需要讓他嗎?如果大家都用人下去找車位的話車上沒人可以佔位的人是不是永遠都不用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