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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禍最好也要叫警察! 我的慘痛經驗

人心不古呀~
不管發生車禍大小都應該報警備案~
最好不要私了以防小人~
都沒證據是不是你也可以告他誣告阿
http://www.fish98.net
小弟有次也是這樣~
所以建議還是找警察來~
雖然比較麻煩..但是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
畢竟你不知道對方葫蘆底再賣捨嚜藥~
感恩唷~
找警察來備個案....

這樣子你我都有保障....

至於要不要和解..要不要告...
等警察做完筆錄....在來考慮....


小弟也覺的你在第一時間必需下車看,
不管誰對誰錯,先看看對方有沒有怎樣?
留在車上有點冷眼旁觀的感覺!!
要是我也會覺的很不爽!!
wiwic wrote:
小弟也覺的你在第一時...(恕刪)


對阿 不管後來演變的結果是如何
第一時間應該下車去關心對方的情況是如何
不應該座在車上 冷眼看待 第一句竟然不是問說有沒有怎麼樣
而是說'要不要叫警察'這樣給人家的感覺真的很不好
說不定應該是你的處理態度 所以人家才給你一記回馬槍
如果 當時你能表示你關切的態度的話 我想 應該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另外一提:
我也有一個朋友 以前在他打工的時候 不小心在迴轉時撞到別人了
對方的車子壞了 他的車沒事
但是我朋友因為當時給對方的感覺是很關心他的傷勢的
所以對方也沒有和他計較 也沒叫他賠償
我想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大家共勉支...
建議如果要用保險理賠一定要找警察

如果要私下和解,請當面賠款,拍拍屁股走人,以免對方事後翻臉不認
的確還是找警察的好,不過,自己還是要注意不要漏掉一些比較重要的點,體諒條北北的辛苦,總是會不小心遺漏的部份...

幾個月前我堂妹,開車剛好到一個單行道,遇到一台逆向的車子,還一直按喇叭要她讓道。
我堂妹可能也堅持她是對的不讓,後來那個人竟然火大,直接開車撞她~~,撞完後就倒車...
原以為醬就沒事了,沒想到那個人竟然又繞到她車後,再撞一次....

後來她去報案,來處理的警員不太搭理,想用一般的車禍肇事逃逸處理。
好在剛好局長回來聽到,才要求員警應該用傷害未遂來處理... (這為真實案例)

有點離題了.......雖然有上述的插曲,還是要找警察啦....

真的是要找警察來現場記錄...不論大小
像我弟有一回遇到一個小擦撞...說小其實也不小...
後來修車還是多花了他5000多元換機車的外殼

事件是兩個高中生騎車相載...從後側方撞了他之後結果兩台機車都翻了
結果對方還打電話找一堆"家人"來圍我弟
本來打電話要找警察(那時我弟手機剛好沒電...找打公共電話很不方便...只能打一通先找家人到場來...真的是應該找警察來現場的)...

沒想到對方在看到我弟只有一個人的情況下
那位家長還叫肇事的小孩先行搭計程車離開...
最後也變成私下和解...現場都被那些"家人"移動過了...
後來感覺那小孩應該根本就沒駕照(所以家長才叫他先行搭車離開吧~)...真是無言~
不過也來不及了...現場早已經不是現場...也都變成兩家的人馬來現場後
再事後私下和解...允諾要把我弟的車復原

不過...最後真正去機車行修車時...
那位家長還是開始盧盧盧的說這太貴那又太怎樣的...
讓我弟最後修車還是多花了好幾千...根本就跟當初和解說要全賠的情況不一樣

所以...要是當時找警察來...
這些肇事者的"家人"到場也不敢太過囂張...
更何況...那騎車的學生根本就是無照騎車
怎說都是他的錯吧...

唉...就是悔不當初囉~
所以車禍不管怎樣..大小都要找警察來
就算要"橋"賠償...也可以交給保險公司去"橋"

很省事又不會麻煩的...至少有保障
謝謝大家的資訊分享^O^
akeru wrote:
好像一般人的習慣是像...(恕刪)


那我怎麼辦呢??還是有員警在旁邊喔,還可以袖手旁觀,讓肇事者逃逸~

這我只能

話說,2007年1月2日晚間六點左右!!

小弟我騎機車行駛於市民大道上,往台北車站方向!!

就在京華城連接八德路的那個路口!!

小弟我剛紅燈轉綠燈起步沒多久,有一台白色的Accord7欲從外側車道切換到內側,小弟

就煞車且緩慢滑行讓車從前方左切進入快車道!!!!

就在此時,有一台紅色GTR 125雙載的小夥子,從我的左後方快速出現!!(目測至少

100KM左右,反正很快啦!!)

他們可能發現前方出現剛左切的汽車!!

GTR可能發現閃避不及,直接右切到我的旁邊!!

好死不死,他們技術太差~!!!

直接擦撞到小弟我的機車!!

害小弟我連車帶人直接摔倒,而他們就頭也不回的揚長而去~~

摔倒的同時,旁邊呼嘯而過的機車族,頂多看了一眼就騎走了!!

最無言的是,在京華城的路旁,有交通大隊在取締違規右轉的車輛!!

離小弟也不到五公尺!!

重點來了~他們連個人影要來指揮交通協助我離開現場的動作都沒有~

當小弟我要準備要將車簽起來,轉頭看一下路旁的警察,就看到一個警察往我這邊

看了一眼,好像小弟我沒事還可以站起來,他就繼續低頭開他的罰單!!完全沒理我

小弟將機車緩慢牽至路邊的時候,警車就停在我後方差不多四公尺處,也沒看到員警過

來關切!!!

Accord 車主將車也順勢停到路邊,下車過來關心我,他以為是他的車左切的時候擦撞到

我的車,詢問是否擦撞到我???

我說不是他們的錯,是機車擦撞到我!!

那位車主好似放下心中的石頭般,跟我說一聲,要小心一點唷!!就離開了!!
-------------------------------我是分隔線------------------------------------------------
小弟我今天說這件事,就是有感交通大執法的執行時,

員警是否只是專注的在開罰單,旁邊有任何的事故都可以置之不理~??

是不是只要沒見到血流滿地都不算嚴重??

超速也沒看到在抓,況且還在一般道路!!!!(我還想說事故發生的剎那,旁邊的警用超重型

機車會幫我把那兩個小夥子給抓來,向我賠不是,結果當然是沒有!!)

試想,

大執法的用意不是就在於改善交通品質,減少事故發生率嗎???

結果員警只是一昧的開罰單,取締!!!(年終很缺嗎??)

那時站在路邊的我,頓時一陣很淒涼的感覺湧上心頭!!這是什麼社會阿??

別問小弟我那台機車的車牌是多少,只能說我根本沒辦法看到!!!

最後小弟好險只是皮肉傷+車子左剎車把手損毀!!!

這只是小弟的一個意外故事~~

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對台灣的失望更加加深而已!!!

P.S如有那天在那個路段的人請提供車牌給小弟,小弟還是想把那兩個小夥子給繩之以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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