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偉大的警察背背們並不認為在天橋上面拍照是一種偷拍的行為
原因是因為天橋上面人潮熙來攘往的,是一個很明顯的目標。
(拜託!駕駛又不是一直往天上瞧)
而且有時不小心違規是出自於不得已的狀態
例如:承德路早上公車多的跟蟑螂一樣,且到處切換車道
迫使機車必須向左邊超車,常常一個不小心就到了快車道上面去了
要是不轉到快車道,很可能已經被公車及小黃前後包夾變肉餅了...
難道警察沒有辦法體恤到這一點!沒錯~就是沒辦法
我同學因為這樣的原因被拍了很多照片,幾乎成了天橋下的寫真集
不過他也不甘心,因為他覺得他的違規是在不得已狀況之下才發生的
後來訴訟到交通法庭,警察無法證明他騎機車佔用快車道時旁邊是空曠的狀態
於是法官依常理判斷早上八九點車真的很多很塞,採信我同學的說法而銷單
所以囉
要是自認不公平的罰單,可以盡量去爭取
只是上法庭要花點時間就是了
(我們是大學生,什麼不多就是時間最多,所以就決定上法庭嚕)
DENNIS & PA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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