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洞 wrote:
我要直行!他也是要直...(恕刪)
我覺得【起因】是樓主的錯,
很明顯機車行駛的是有【分隔島】的主線道
你叉路出來照法規是要讓直行車的,
你卻一直往前開到露出半個車頭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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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多跟樓主一樣的人了
岔路出來不停都直接露出半個車頭才甘願
我曾親眼目睹有位老伯伯為了閃避路邊忽然露出的車頭
往快車道閃躲馬上被後面車子擦撞,結果送醫不治
1.對方酒駕,請問有什麼地方可以看出來?
2.肇事逃逸,看畫面您的愛車是肇事的原因,不管你的路有多塞,沒出事故都沒差,一出事故,您車子又有畫面,那就要從最源頭開始討論,首先車子超越雙黃線往前開,並且先擋住要右轉進去你小路上的車輛,又因為擋住右轉進去車輛,導致您的視線被擋住,因為被擋住,所以"不得已"只好往前開出去,這樣才好看到"路"上由左往右的車輛,就是因為開的太出來,導致直行機車迎頭撞上,對方有逃逸的事實,但是真的要抓過來做筆錄,小弟認為是你要負的"肇事"責任比騎機車的大。
再講白一點,現在事故判定,有一個很習慣的通則,大車VS小車,責任歸屬通常是大車較多。另外,如果根據結果判定,您的車是最後開的太出來擋住直行機車。機車騎士摸摸鼻子起身走人,您可能還比較省事省錢。另外您也該慶幸的是,對方沒有身殘或傷亡,您也是車身外觀受損,心很痛,口袋很傷,但人沒事。
看畫面說話,如有得罪請包涵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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