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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讓出車道吧!

veryhappyman wrote:
大大有空可以試試看這...(恕刪)

我還看過遊覽車在中壢戰備道上走內線,開100多貼著前面的小車狂閃燈加按喇叭...然後我就打電話去警廣了
想問問國道警察除了停在路邊擺相機外..還會做什麼呢??
隧道內不開頭燈....沒看過抓過
隧道內變換車道....也沒看過警察
龜車走內車道....警車經過或停在路肩的警車..也不會去趕或去抓
最常遇到的就是有大官出巡時那時就整路紅斑馬一堆....
arthurf網友:
請問你貼這種芭樂文做什麼? 你的講法不一定對
這種問題目前還沒有正解, 貼這種文只會引起大家的筆戰而已...
其實,
交通法規以及道路品質也有檢討的必要,
台灣高速公路寬度大部分比歐洲國家還要寬,
理應可以比歐洲還要順暢,
歐洲大部分的高速公路只有2~3車道,還不一定有路肩,

但人家可以很順暢通行,我剛從義大利旅遊回來,
除了民眾守法一律從內線超車、慢速車大型車不占用內側車道外,
全天候強制開大燈
直線路段最內側車道沒速限也是個因素,

遊覽車速限100km/hr,因為怕暈車坐在第一排,
看司機除了偶爾加速超車外,一直都很守速限,
即使前方根本無車也沒超過100Km/hr
(聽導遊說超速罰很重,可能會扣幾個月照,對靠開車養家的人太嚴重了)

在義大利10天每天在車上都有4~6小時,
沿路遊覽車都開在中、外線,
最內側車道不時有轎車呼嘯而過,目測時速都在130km/hr~160km/hr左右
很少人會像德國一樣開到破200,導遊說上高速公路隨便開車都是幾小時幾百公里在計的,開太快會很累,另一個原因就是油價高,開1800cc以下小車的人居多,要上200即使手排柴油車也要拖一下....

因為道路品質良好,也幾乎沒看到散落物,幾乎所有車輛都能主動讓出內側車道,所以沿路都很順暢,

路邊也都沒看到測速或警車....

我是覺得台灣高速公路道路品質太差,彎道也多坑洞以及散落物太多,真要無速限大概很危險,

但是可以朝著這個目標邁進,先放寬最內側車道速限,修正不合時宜法規,加強路權概念宣導,

以道路品質較好的國道三號來說,因為大部份路段速限110km/hr,每台車儀表多少會有誤差,先不計真的太白目的烏龜車,有人緊貼寬限值開有人緊貼標示值開,前後誤差可能達到20km/hr左右,開得快的人只好從右側超車反而危險,長途開車如果緊盯速限開車真的很累且很容易出事.
如果直線三車道路段內側車道速限放寬至140~160之間似乎
較能解決此問題,以大部分1500~2000cc的轎車來說也能輕鬆達到這種速度,


這些,短期內應該都只是夢想,只能寄望到時候收費站全部移到匝道後大概比較有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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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認為..只要車沒問題..在高速公路上..都應該盡量以"最高速限"行駛..
現在市售的正常4輪車..絕對都能達到高速公路的最高速限還綽綽有餘..
高速公路的速限為60~110KM/H...可知這落差有多大..50KM/h喔..
當我們以時速110行駛時..切換車道..結果前面給你開個60...絕對足以讓你緊急煞車..
他違法嗎?以現行法令..沒有...但是我覺得太不合理!!

"高速公路"顧名思義就是"高速"..大家要上來就應該要"有能力"..且"入境隨俗"..
沒能力的..不能入境隨俗的...就拜託你走一般道路吧..反正你也不趕時間..慢慢開..
幹麻擋住大家..甚至危害大家的行車安全呢???
我記得以前老師說過..國道三號維護等級是依照省道等級..國道一號是國道等級..不一樣~~

國道三號的道路品質比較差喔...並不會比國道一號好..
而且幾乎高架..連接的地方都不是做的很好..

每次開國道三號總覺得好像在開拉力..一路上飛來飛去..
開中山高就比較沒這個問題..不過中山高車子好多喔..哎~~

龜車真的是越來越多..尤其遇到上坡大家都擠在內線..
我只好切到最外面空蕩蕩的慢速車爬坡專用道..維持110km/hr以上的時速前進..
Oracle Sun. Engineer
我不這麼認為喔!你這段話有幾個問題吧?
1. 你覺得用最高限速也不該佔用內車道,那是鼓勵大家超速喔!
2. 如果內側僅用來超車的話,路已經夠小條了,才三線的話,那是叫大家都只開中線喔!會塞
死吧!

3. 在高速公路一直變換車道也不妥吧!反而更不安全
4. 我覺得在內側車道維持最高速限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如果要照您的方式的話,前題是路要夠
寬吧,最少也要是四線道,以現在高速公路的狀況,根本不可行
有時候中山高限速100我開表速110在內線超車
中線有大貨車或大客車可能開100吧
所以我對於中線的相對速度猜測只有5~10km
看起來是慢慢超過去

但是就是有些鳥車貼緊屁股在後面狂閃燈
不知道閃啥意思
好像高速公路是他家開的

我也不想鳥他
要是我再快一點被開罰單
誰來幫我付咧.....錢難賺阿

kib28476 wrote:
我不這麼認為喔!你這段話有幾個問題吧?
1. 你覺得用最高限速也不該佔用內車道,那是鼓勵大家超速喔!
2. 如果內側僅用來超車的話,路已經夠小條了,才三線的話,那是叫大家都只開中線喔!會塞
死吧!

3. 在高速公路一直變換車道也不妥吧!反而更不安全
4. 我覺得在內側車道維持最高速限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如果要照您的方式的話,前題是路要夠
寬吧,最少也要是四線道,以現在高速公路的狀況,根本不可行


恕我回答一下
1. 通常第二線是因該開最高限速,若前面有車開不到限速時,再由內線車道超車。而內線車道本來就是"超車道",因此即始你認為你開夠快(如110KPH, 130KPH),只要從後視鏡發現有車接近,都應該讓到中線,等到該車超過後再轉回內線。
2. 不是要你一直開中線,而是有車想超車時,請你讓到中線
3. 一些開很快在車道間鑽來鑽去的車才是危險,而讓出內線是解決的最好方法
4. 加拿大也有很多地方是二線、三線道,可是大家都很守規距,所以行車才會順暢
當然 我也很討厭那些跟在別人車後閃燈的人,大家要多有點耐心才行!

arthurf wrote:
新法條開始實施,烏龜...(恕刪)

我認為您的說法有誤,請把法規條例拿出來證明你的說法正確。

arthurf wrote:
最右側車道不是供大型車專用而是『慢速車』! 在最外車道就算以61的龜速慢慢開,大型車駕駛也不會因為你開的慢就生氣。因為最外側本來就是給比較慢的車用的

如果您上一段說的是事實,小弟猜您住在烏托邦,人人謙謙有禮,真是太令人憧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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