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行補費的方式來說,大可不必把obu擺在車上。也不必儲值。只要在限期罰款前去一次繳清就好。(如同將實施的"體驗",不過"體驗"要先繳錢。) ,但是這樣好嗎?你覺得讓遠通增加人工判讀的成本所以有處罰到徐旭東?(說不定已經採用影向辨識判讀牌照,哪真的obu白買了。)我是不這麼做啦。不知道占點小便宜是不是很有意義。
我是覺得還蠻好用的阿?有扣款失敗就去補繳一下(原因都是忘記把機子拿出來,我不用黏的,都手持)。我知道美國的express pass 雖然不必裝電池,但是通過時要等一下,讀取完畢柵欄才會開。(坐計程車時看的)感覺甚至比大多數台灣人丟回數票還慢。新加坡的收費很好。多車道混合車流照收不誤。可是一樣很大一台黏在擋風玻璃旁。其他國家沒看過所以不知道。相比之下,我是覺得台灣的機子雖然要裝電池,但是像我一樣用手持的反而比較方便,沒有電線。我衝過etc時都依照旁邊速限的標示,絕不低於速限,除非前面有車。
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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