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飛人 wrote:
本人身為救護人員,認...(恕刪)
因為做好人也要懂得保謢自己,現在這個社會人心不古
好心人幫受傷的人叫警察,結果被誣賴是你撞他
就算你會急救,救得活算您運氣好,萬一救不活呢…
搞不好被人家告到脫褲…好心沒好報…
聽過太多案例了
兒子飆車被警察追,然後自己摔死,怪警察…(那飆車的還抓不抓)
女兒無照被警察追,然後也是摔死,怪警察…(甘脆叫警察每天都坐在警局看監視器就好啦)
吃鴨血被燙傷,說沒有加警語,怪店家…(那賣冰的也要加一下警告:小心凍傷)
吃口香糖,太嗆打噴涕害他撞車,怪廠商…(看火辣的檳榔西施,而忘了踩煞車出車禍,是不是也可以怪西施穿太少…)
反正不管出什麼事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都沒錯就對了…
我無意冒犯任何人來挑起爭端
只是現在太多人一出事,都不先檢討自己的疏失,反到是先說起別人的不是…
好人不是不能做,只是要看情況,我認為樓主已經算是非常有良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