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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分享]6/11發生的車禍已判決。(9/04更新)

fannfu wrote:
後來有去確認過,路口...(恕刪)


對了

忘了講

對方撞到你車子後半段

對方又是轉彎車

基本上你是無責的

把保險公司的名字說出來

也讓大家了解一下惡劣的保險理賠是怎麼個搞法吧

以上
她想贏...
除非今天的狀況...
是你撞到她的左後方...
那就很難說了...
就要看鑑定了...
先謝謝各位熱心的回答,讓我覺得不姑息是對的,否則她可能還是會覺得雙方都有錯,而依舊故我的這樣開車。

目前仍想釐清的是,能否直接跳過調解委員會上法院提告,以及鑑定一事是提告前或提告後去做也可。

當然,自己也有上網做了功課,而後天車子拿回來後就會直接去法院詢問了。
po上來是想多聽大家的意見,以及有取暖的成份在吧,因為真的覺得很衰去遇到這種的......

在次謝謝大家指教,在下要先去上班了。



對了,對方保險是明台(應該是這二字吧?)產物保險。
kugadark wrote:
一定要做筆錄送裁決~...(恕刪)

筆錄都是在事故現場就做完了....
誰跟你說可以事後才做筆錄的?
而且私下和解的案件你還可以辦出險?你也真是厲害!
哪間保險公司可以讓你這樣喬的?說出來讓大家都去保那間吧!

fannfu wrote:
如圖。
我為A車...(恕刪)

保險的錢不能省,你又不是計程車....不然到時候你會省小錢花大錢!
車禍的後續賠償問題是民事責任,警方不介入,所以如果你要提告就必須自己上法院去處理
但是....你都有保險了,幹嘛不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這案件中你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而且撞擊點在你後方,所以肇責是在對方,你沒責任!

shihsl wrote:
相關「路權」問題已有...(恕刪)

完全正確!
版主你有任何疑問請參閱這位大大所寫的內容,他寫的內容在警方開給你的事故聯單上面有詳細描述
如果不清楚,請看單子上面的第二點!
其他人假設發生事故要處理後續賠償事宜也請參考這幾點!

fannfu wrote:
後來有去確認過...(恕刪)

號誌有沒有開那不是重點!路權才是重點!
你當然可以直接提告,沒有人規定你一定要先經過調解委員會才能告!
根據親人有類似狀況的處理經驗
對方保險公司一定是這種態度的啦
這樣他才可以理賠較少

小弟建議樓主還是先調解試試看,
但開調解會之前先把所有日後可能上法院的資料先收集好
包括
車禍鑑定相關文件
車輛修復金額文件
因車禍造成額外支出的交通費(有單據最好)
如有受傷傷病的支出
甚至預備好的存證信函或提告的狀紙.....等

在調解委員會時故意讓對方看到或知道你準備好了
是玩真的
如果調解結果你不滿意的話不要妥協
直接轉身離開
這樣就會上演對方保險理賠員追出來留人的戲碼

以上劇情是家人親身經歷
希望對你有幫助
呵,您這個問題其實是許多交通事故常遇到的問題。

通常第一步是申請交通事故鑑定,好像是提出鑑定要求的人,要付鑑定費用。
好像是六千左右吧。

在提出鑑定前,您要先有心理準備,因為鑑定的結果常和咱們小老百性的理解出入很大。
也不知是不是保險公司從中作手腳。

萬一鑑定後結果對您有利,上法院雖有較大的贏面,但還是那句老話,時間、訴訟等成本都要先考量。


基本上,對方完全避不見面是個很有優勢的戰略。

由保險公司出面,還要您出三成。我想他們是算準整個後續的行政、訴訟成本後提出理性戰略。

我個人是認為「不要理它』是最好的策略。因為對方保險公司要取得這三成,應該也會付出對等代價。



換一個角度,您打算要求多少,有沒有遠遠超過這三成。

基本上對方保險公司一定有算好賠您的經驗額。只是若能阻敵於訟前,是最好的策略。

保險公司很詐,熟悉這些程序,就等著小老百姓來誆。
樓上這位大大講的很有道理
我講個2個禮拜前發生的事件給你參考
這是我女朋友的老爸開車(TEANA)撞到別台車(YARIS)
他當時再路邊找停車位然後在一個巷子口迴轉
(路大概是2個汽車道的寬度約8米寬....2邊都有停車格)
迴轉時巷子口剛好一台車出來沒注意撞上他
TEANA是前保桿右邊撞上YARIS左邊前車門保桿
那當場報警處理而且我們也承認錯誤願意全賠(有保險)
結果肇事責任出來後我們雙方都傻了
判定雙方都有錯我們7成他們3成(約$5800)
當然對方非常的不爽要調解
當時我們是決定付$5800跟對方和解(本來就是我們的錯)
(只是我不太懂為什麼會判定7:3)
後來對方保險公司說要"全賠"我們的部份
當我們付完$5800對方也牽回車子後隔2天
對方的保險公司居然告訴他可以不賠我們的部份(對方跟我講的)
哇靠!!!!這下子換我火大了
我都釋出善意和解而且錢也出了你車子也弄好了
當初要"全賠"我們也是你的保險公司說的
現在居然要給我反悔....................
後來我跟對方聊天後....對方就叫他們的保險公司依照承諾賠我們的部份
(對方跟他半恐嚇的說出險後明年會增加保費...............
但是後來算一算遠遠超賠我們的金額.....差了13倍)


fannfu wrote:
如圖。我為A車,對方...(恕刪)


咬死B車,你有絕對路權,不用客氣

以小弟的看法,路權上看起來有點爭議,如果大大的圖沒有畫錯的話,它的路寬並沒有比大大小喔...

再加上大大有提到,雖有設置閃黃燈,但是並沒有開不是嗎?

所以我覺得有的爭議,所以還是建議如果賠償方法喬不定,建議先送鑑定委員會鑑定,有了初步結果,再來評估要不要進行法院訴訟...

因為法官不是鑑定專家,所以一定還是要有鑑定依據,這對法官而言非常重要。

雖然路權上可能還有爭議,但是它的撞擊點是在你的後方,所以依據此點可以評斷大大的責任是比較小的,僅此而已。其餘的建議還是先談和解條件,條件不滿意請他們送鑑定,因為上法院一定要有鑑定報告啦~所以此筆費用不用你出,因為是由送鑑定的一方初即可,有結果後可在評估是否有優勢。

另外處理次類事故,不建議有情緒再上頭作文章,理性很重要,減少自己的麻煩也很重要。

其他人的情緒建議聽聽就好。

fannfu wrote:
3.A車速度30左右,有放油門,B車大概10~20。

這麼慢還撞得上
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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