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ur040724 wrote:
台灣一堆人都速限最...(恕刪)
看到這裡大概瞭解一些人的行車觀念:
1.如果是我超速,但別人擋到我,那他就是龜車無誤
2.如果我超速,別人還超我車,那就是對方超速行駛
3.我緊跟內線車右後方,讓他回不了中線,那還是算他內線龜速
4.如果內線車被我擋住右後方,他還硬超回中線,那他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叫做惡意逼車
所以結論就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deapblue wrote:我僅就法律條文跟樓主提供的影片作出結論;閣下若要自行無限上綱,我也無話可說。
若內線車後面跟了兩三台車,算不算堵塞?
我想你當然覺得不算,只要沒塞到不能動都不算堵塞吧
要跟幾台車才算堵塞?
deapblue wrote:所以我提到
而現實狀況下,這種占用內線的車後面的車,應該都會自己往別線道想辦法
更是沒有堵塞了
iijima_ai wrote:
大概只有兩種情形可以檢舉成功:龜車行駛於內側車道,檢舉人拍到後方車輛陸續從內側車道變換到中間車道,加速離開;而龜車前方並無其他車輛阻塞。
或是拍攝車輛就被龜車堵住,然後變換到中間車道,加速離開;而龜車前方並無其他車輛阻塞。
至於我...我都開外側車道,總是可以維持最高限速。
而我也沒有閒情雅致跟在龜車後面或是旁邊跟拍檢舉;為了檢舉他而要我慢慢開,甚至有可能被別人撇車,我不做這種事情。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有的看完,會心一笑,有的看完,滿是無奈!
寫在文章的最前頭,開宗明義的引述udn的新聞,
並敘明,是為了驗證新聞內容是否有誤,因此,才有這樣的一個實驗。
也就是說,我是為了符合新聞內的情境,才會在該車的右後方。
所以,我想很多人留言說,這樣跟在該車右後方的巴拉巴拉的,這就不需要討論了!
因為不會有人做了一個實驗,大家不討論實驗的結果,反而批評實驗的設計,
再者,這實驗的方法,也是按照新聞中所說的,不是我自己突發奇想的。
換句話說,這邊所凸顯的兩個問題,
1. 新聞的內容有誤(警方也有在回應中的第三點敘明)
2. 現行的法規並無法兼顧實際的使用狀況且有效導正社會風氣,維護社會中心價值
一連串的留言,卻沒有人批評udn的新聞可信度,我也是真的滿意外的!
當我在新聞剛發時看到,我就覺得這則新聞有問題,因為這種檢舉會成立才有鬼
相關原因網友也都有舉出,時速問題啦,擋道問題啦....這都能是警察將檢舉打回票的理由。
但我還是願意試試,我的用意沒有什麼,只是想證明新聞內容有問題。
資訊爆炸的時代,Line的訊息狂飛,我們更應該去管理好各項進出的資訊,不管是正面抑或是負面的訊息
每個人都有責任去把關,去驗證。
再者,先來個舉例說明。
小明,在國小考數學時,有道題目寫,如高速公路限速110公里,請選出最高速限為何?a)100 b)103 c)110 d)105
國小的小明,一定會選c)
小明,在高中的時候考公民,有道題目寫,如高速公路限速110公里,請寫出最高速限為何?
高中的小明,會寫109 or 110 or 119
小明,18歲拿到駕照後,在01上看到一篇實驗分享文,回覆文章寫,該車都開到105了別這麼魔好嗎?
這其中的變化,我希望各位看倌能夠仔細的去思考,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環境,會讓同一個問題的看法和心態有這麼多種可能!
老實說,我很不喜歡用這樣的方式,去窺探整個社會思緒的一種扭曲,但,你們沒發覺到嗎?
路上倒車,路上逆向,各種千奇百怪的現象,是不是越來越多了?你覺得他們不懂字嗎?看不懂符號嗎?還是,他們裝作沒看到?
坦白說,我們隨著年齡的增長,隨著感覺自身能力的累積,一方面覺得自己可以去處理一些事情,一方面也怕這野火不小心燒了自己
你走錯了路,在不該倒車的地方,你寧可倒車,也不願繞路。沒有警察,如果沒人檢舉,撿了便宜。如果被檢舉,大不了繳罰單嘛!
對,這些都是小事,對於一個有正常收入的成年人,都是很雲淡風輕的事。
但你卻忘記了小時候,對於正義或是非對錯的堅持。
我們都被自己的能力所蒙蔽,徑而忘卻了,我們最該保護的價值是什麼!
現行的法律規定,就只會讓大家流於速限,數字的意識形態當中,卻無法讓民眾去了解,高速公路最核心的價值,在哪裡!
在過去的社會背景中,台灣社會深受儒家,溫、良、恭、儉、讓的薰陶,
然而隨著建立在這種氛圍下的社會用快速的腳步提升了經濟水平,卻寧可退回法律最基本的約束面
我們有一塊社會中心價值的信仰再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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