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當然依造警察測速為...(恕刪)
在其他車道沒爭議
但在"超車道"上擋到了人
又不能保證自己已經是以真實速率的最高速限行駛
為什麼不讓勒?
只因為自己不準的儀表已經110這個微弱的理由?
miamivice wrote:
有
你不認而已
miamivice wrote:
因為你說不出道理
所以只好用小朋友的方式
miamivice wrote:
你覺得現在不是打打殺殺處理事情的世界
是因為被抓的人太多都得到教訓不敢做
還是因教育關係要他們從小就不做?
miamivice wrote:
前提就在說龜車占用超車道
若其他道都沒車直接穿越既可中外線後車又何必至內線超車?
miamivice wrote:
而可以從右線超車那又哪裡會產生龜車擋道的問題?
miamivice wrote:
你連這最基本情況都不知道就亂下結論
是你根本就沒在思考你只是能看懂字面卻根本不瞭解意思
程度如何看你在自圓其說就清楚了
miamivice wrote:
就說無視現實到現在還在無視
miamivice wrote:
沒有法律責任兩者就沒有因果關係嗎?
miamivice wrote:
原本是在討論兩者因果還是在說兩者法律責任啊?
miamivice wrote:
如今逃不了因果又改說要改善超車事故不能從這下手
miamivice wrote:
打個鳥毛...
多數國家如此設置就是直接打了你臉
miamivice wrote:
胡說八道語無倫次
問你優點你回那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miamivice wrote:
阻擋他人行車不只可能有行政罰還可能犯刑法強制罪了
frogghoul wrote:
我前面也講半天了,請政府把每個車道速度差別化!...(恕刪)
chiayingcool wrote:
下圖是版友的親身經...(恕刪)
herblee wrote:
依據 中華民國國家標...(恕刪)
frogghoul wrote:
你後面那段我看不太懂,先以沒有定速用腳來踩難免都會少於110km,有時可能少1~3km,這時後方車若有定速或者能持續保持時速達到110,這時後車一定會超車,可是他與前車只有誤差3km,這誤差太小導致可能兩車併排或者超車時間拉長,這樣這台車除非超速多5km才有可能順利超車,所以我才會覺得應該有個差別化,我目前手上沒影片佐證,要不我常常遇到這情形,因為我開kuga本身有ACC,只要前車降速,我也會跟著降,因為它要保持車距,依照原廠手冊建議是三格以上車距最大五格,我都用四個保持車距,五格太遠會被後方逼車,所以超車後要確定中線道有足夠的車距讓我切入才能切入,要不會影響到後方!
frogghoul wrote:
你後面那段我看不太懂,先以沒有定速用腳來踩難免都會少於110km,有時可能少1~3km,這時後方車若有定速或者能持續保持時速達到110,這時後車一定會超車,可是他與前車只有誤差3km,這誤差太小導致可能兩車併排或者超車時間拉長,這樣這台車除非超速多5km才有可能順利超車,所以我才會覺得應該有個差別化,我目前手上沒影片佐證,要不我常常遇到這情形,因為我開kuga本身有ACC,只要前車降速,我也會跟著降,因為它要保持車距,依照原廠手冊建議是三格以上車距最大五格,我都用四個保持車距,五格太遠會被後方逼車,所以超車後要確定中線道有足夠的車距讓我切入才能切入,要不會影響到後方...(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