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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支持+1

建議可以儘速立法,台灣對於酒駕的罰責實在太輕,酒駕者怎麼不會抱著僥倖心態?

參考一下其他國家的做法:

日本:只要酒駕現行犯,最高可關5年,並罰100萬日幣,如因酒駕撞死人,可判20年有期徒刑。另外,同車乘客、提供酒的業者、提供車輛的人也會受到連帶處罰。

美國:以加州為例,初犯吊照半年,罰金加其他相關費用,約台幣將近20萬,如再犯則吊照兩年,罰金加倍,如再犯,會被控以謀殺罪,最高可判死刑。

歐洲:以德國為例,酒駕累犯即使未肇事,最重將可吊照終生,而且連其他歐盟國家也不得駕駛。

頂!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你們知不知道

有多少民意代表跟官員甚至是警察

每天都要喝酒 交際應酬?

有多少大老闆

每天要喝酒 交際應酬?

這些台灣最有權有勢有錢的人

就是最大的共犯集團

你要他們怎麼處罰自己?

怎麼把罪加重在自己身上?
支持+1
應該大家都把選票,投給願意提案嚴逞酒駕的立委.
不分藍綠全都投票給他.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贊成

被酒醉撞死最冤枉,酒醉撞死人最可惡
漂泊異鄉的追夢人


路過幫頂...

酒駕:無期徒刑

酒駕肇事:死刑

多年來的願望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支持酒駕致死者,一律死刑!!!
舉雙手贊成 支持對酒駕肇事者以故意殺人或故意傷人起訴.

就讓這些 酒駕肇事者到地下18層喝個夠.

喝酒應酬並沒有違反社會安全與傷害其他人,
但喝酒駕車就是有社會安全的風險。
除了許多商人跟立委
還有些年輕人也會喝酒開車。

重點是不要喝酒開車,而非喝酒應酬

POWERBALL wrote:
你們知不知道有多少民...(恕刪)


立委開會都是在演舞台戲....看看就好

這鬼島還能要求什麼....

明明就看見不法,也不立法,跟本身利益無關有無立法沒差....

就算立了法,也只不過徒增形式,做表面....

有了法,又執法不嚴,基層警員太多勤務....

這真的無言....看官們,看看就好...

立委都是為自己的利益在立法的....請各位清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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