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不怕罰,罰金提高、車輛充公,一堆人還是不怕台灣人最怕的還是被關,一旦需要關押,台灣人才會怕可是我們這個政府考量的永遠是國庫收入,幾時會真正考慮人民利益?違法?永遠都是罰款,增加國庫稅收,真正的受害者卻拿不到實質的賠償,政府似乎只想把人民當成搖錢樹,正值政府缺錢,如何能斷掉這財源?酒駕,罰款,黑心食品,罰款,受害的還是老百姓,政府拿了罰款的錢,究竟做了什麼事情?「長照」沒錢提高菸稅,健保虧錢調高健保費,哪項不是收刮百姓?然後錢就拿去建一堆蚊子館,所以大家認為政府會真的想把這收入來源砍斷嗎?各位能想到的事情跟方法,難道政府會不知道?這群所謂的高官,當年聯考都是高材生,怎可能不懂?
銀噹•馬汀 wrote:學對岸比較快,酒駕超標,直接關個15天...如果要臨檢,要綜合各分局的人(例如 1 2 3 4 分局 各派兩人去執行該處臨檢,減少關說機會)那時候執法後,成效蠻好的,很多客戶喝酒直接call代駕,距離不遠也照樣叫代駕! 沒那麼多空間@_@...
支持酒駕唯一死刑!有甚麼情況是有「例外」,允許酒後開車上路的?如果沒有,那放任一個在路上拿著凶器(車子),到處尋找目標隨機殺人的人,為什麼還要討論他該怎麼罰?酒駕就是死刑,一個不怕,兩個不怕,當新聞報導「本月因酒駕而處決了215名違規駕駛人」,半年之後你告訴我酒駕情況沒有改善?那就繼續判嘍!
各位說了那麼多有用嗎?目前台灣一堆問題包含環保、食安、治安、交通..之類的法律面,不覺得到最後都回到一個機關--立法院!!我們常常批評一些恐龍判決,但很多的情況是法條就是這樣寫,你要那些法官怎麼辦。一樣汙染,台灣重罰3萬,越南輕罰1億;食品台灣重罰10萬,老共直接斃了(之前毒奶粉事件)....等等不勝枚舉只是現在這個立法院有可能嗎
效果不大吧...車子被扣,再買一台就好了我有朋友就這樣,他的機車被扣車要領車要繳酒駕罰單.比再買一輛中古機車還貴他乾脆不領了,再買一輛中古機車來騎...這種就是如此,被扣車後就算被充公法律沒規定,不能再重新買過車,我用家人名義再買輛車就好了如果罰金比車還貴,就算改為要罰15萬以上我車乾脆就不領了,車就當做送給政府吧,我車都賣不到那麼多錢再買一輛中古車才幾萬元...對吧沒有人規定要買一台100萬的全新車,我也可以買一台5萬內的中古車來開如同幾位大大說的,扣車充公罰款 跟本不痛不癢要扣人才會痛癢,但目前法律不敢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