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xelchen wrote:
很多人看到紅牌就不...(恕刪)
不懂的話就不要亂講, 你大可到外面去問看看Luxgen的車是否有辦法很容易的在外面拿到零件修? Luxgen的車雖然是國產的, 但由於原廠料件控管的關係外面很難拿到料, 你只能進原廠去價格也只有那邊一種價格而且不便宜(尤其是撞車時這個狀況就更明顯) 不是所有國產的車都能好命到像15年前的K8怎麼修就那麼一點錢. 零件隨便拿都拿得到, 我同學是車界從業人員就有碰過車主撞到後看到估價非常的高,直接賣車不修了.
我不是幫樓主說話, 只是就他所開的車來說的話會估出這個價格是個事實, 重機車主是公司負責人還是什麼的根本就不是重點, 撞到了就甘願點付錢速戰速決, 哪來那麼多的理由. 對樓主我會建議您保個車碰車, 這筆錢還是不要省的好.要不然光碰一次這種事你就煩死.
都有人到01上討拍希望網友幫他跟對方要求"修復後二手車價折損"了(當然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傳送門
自稱公司負責人又講得好像很懂法律卻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雖然文中似乎沒有明確道出重機沒有保第三人,但若有保第三人的話根本不用親自出來喬自己有沒有肇責,雙方保險公司自己會相互判定)...只能請他接下來要多多加油了...
兩個案例相較之下一個是"撞到______"另一個是"被______撞到"請各位自行填寫
對方傳私人訊息給我,內容:
您好~~ 我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416476&p=1
這個討論串的重機車主。
有些該樓主發文偏頗的地方希望跟您解釋。不希望發在討論串,是因為本來車禍就是兩造雙方的問題。我不想鬧太大。請高抬貴手不要引言。感恩!!
事情發生經過是(皆有前後行車紀錄器、GPS速度)
6/9 18:00左右 我方與樓主距離50M速度37KM(速限40)、同向、 S5沒剎車。
一秒鐘後 我方與樓主距離30M速度8KM、同向、 S5開始剎車。對向無車。同向S5前20M有一台白色違停車。
一秒鐘後 我方與樓主距離10M速度4KM、同向、 S5開始急剎車。對向無車。
一秒鐘後 我方與樓主距離0M速度4KM、同向、 S5停車。對向約10M有一台CRV
撞擊發生,我方速度就是4KM,車沒倒,但我有受傷,去馬偕急診,下巴縫了12(外)+2(口腔內)針 下巴撕裂約3CM穿透,牙齒崩兩顆,輕微腦震盪,嘴唇腫得像香腸。
我方車損 AN650 前插微彎(兩支總成約3.6K+5K工,上下三角台約1.8K,原廠水箱7K+4K工,原廠前鋁圈8K,車台校正約30K),所以包含今天的協調我有說我這車損約100K上下,絕沒有開口說200K的事,都有錄音。
所以我很清楚如追撞或推撞,後方要負最大責任,但樓主從事發到現在,態度都非常差的堅持(我在協調過程中都有錄音),這個車禍本人要負100%的肇責,不須協調事發經過,我方必須接受將他的車復原,而且要馬上處理付他44K以上的修車費。
但我方協調時都說我會負我因復的責任,是否可以請保險公司對我代位求償,我先包紅包給你修車,但肇責或賠償和解時再談,對方都不接受。
1. 我會說我是公司負責人是因為我希望樓主了解我有能力解決及不會跑會負責,請他放心。
2. 我會說我有找律師談,是因為我如果受傷休假會影響公司營運,也順帶了解如何處理車禍。
3. 我於今天早上於竹北那廠依約早上九點與樓主談,本人身上有帶十萬現金希望解決,並擬好和解書希望當下解決,無奈該樓主從頭到尾都很強硬說我是100%的肇責,而且我方都很平靜地談,但樓主卻談到站起來很兇。(我都有錄音,那廠也有監視器),故是樓主單方面說不要跟我協調。
4. 事發到今天也不過34個小時,我到現在只能吃流質的食物,全身肌肉痠痛,樓主也沒有對我問候過,只有一直向我要修車+代步車 的費用
5. 我方希望賠錢了事,但不會被對方強迫威脅,我嚥不下他的態度。
希望各位網友高抬貴手,我身體已經不舒服了,還看到各位對我只聽樓主單方面的指教,真的已經兩天痛得睡不著了,今天好不容易好一點。
拜託各位,別聽單方面的說詞,感謝!!
其實重機圈很小,樓主PO的圖,小弟今天已經接到很多車友的問候了,希望各位網友高抬貴手
感謝各位,如要回覆請直截回到該討論串,集氣要我方的行車紀錄好了。。感恩!!
我第一次認為這是一場雙方拉扯的車禍爭執,台面上根本陷入膠著彼此難以相互理解狀況。
就現實面,網路世界並非絕對的公平,誰都沒看過現場,只能依照經驗給予建議如何處理。
給重機騎士一個建議:
和解的程序,包含彼此的態度,你認為自己責任與想要負責,就只能盡力去妥協。
透過第三方(調解委員、警察亦可),把你跟他做一個簡單搓和。
走上法院是最後的途徑,通常調解委員也都會規勸不要這樣搞,很累。
你的文字上,透露出你身體受傷、車體受損,然後願意和解。
但!這裡的樓主卻感受不到你的善意,這是你需要自己處理的部分。
不過,我必須坦承,有些人的確不想要第一時間妥協,例如是我。
但是,去過調解的人,都知道很浪費時間。
所以,還是最後有機會在第二次第三次的道歉,獲得一個平和的結果。
你努力去溝通吧!
這比起當負責人簡單多了,負責人要承擔的協調比誰都多,這算是小咖了。
說自己是公司負責人? 那你應該更能駕馭這種麻煩事。
這裡並沒有所謂的正義之說。
網路上就是鬼扯的正義!有時候網路爭吵很像跟鬼吵架。
不要在這裡強調誰的正義,誰的對錯。
有保險就出險,這就是常識。
要和解就擺態度,這也是常識。
怎麼這兩個人那樣麻煩???
個人經驗,這可能很平常的車禍糾紛。
典型的後方撞擊導致「機車本身保護性差的財損與體損」,這也是重機騎士自己要負責的。
重機就像開車沒繫安全帶。一旦追撞前面車輛,導致身體受傷也是必然的結果。
強調自己身體受傷,除了同情之外,我還是同情。
重機騎士強調自己車沒倒,然後撞完就腦震盪,他當時為何不多一點提防?
我都開車很多年,不乏看過一些人開車突然煞車之類的。
所以長期我開車都是保持一種防衛性提防,絕對不會為了前車慢而亂開,頂多按喇叭提示他而已。
這是汽車,難不成重機就不需要這觀念提防與安全駕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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