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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kuoyuan1 wrote:
...沒事超速作甚麼?....(恕刪)

如果是「有事」呢,你能判斷嗎?

醫生從墾丁被召回開急刀,你從車子認得出來嗎?
還是病人要等警察派車來開道?
還是醫生要到先聯繫好,先就近換救護車再上國道?
差2分鐘葛屁的急診室很多。

的確有人會混水摸魚,但因為這些人的沒品,所以你也要沒品?
因為有些救護車會開特權自己爽,所以見到救護車就一律不讓?萬一有那麼一台真的是送急性爆盲腸的呢?

拍下來舉發,讓超速車輛自己向法官解釋,不難吧。
何必自己當屁孩憤青壞陰德?
這個部分在國內剛開始提出超車道的概念時
就有高速公路警察局的高幹上過新聞解釋
在高幹的口中明言
行駛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應以高於最高速限10公里內行駛
但是大家應該可以理解這段話不可能行於文字

舉個例子吧
德國的無限速車道也就是我們的最內線
我朋友去玩回來
當地有人在他開到210
當地的習慣是只要後視鏡沒有車都OK
但是當大家發現後方有車追上就會主動讓道

事實上除此之外人家還習慣只要看到方向燈
就會主動煞車讓行
台灣喔
該學的多了
老實說...
從國1可以飆到110起...
只要我開車上去就是吃內餡
吃到有人跟著我屁股吃內餡
我就自動閃回中線
等到沒人了
再回去繼續吃
以上

kaoding2007 wrote:
如題!高速公路內餡是...(恕刪)


請問你有沒有很後悔發這篇蠢問題來討皮痛?
狀況一: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狀況二: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是屬狀況一還是狀況二?

本題題意不清~故無解。


剛剛翻到這張照片..這張當初在澳洲開車時拍的.....澳洲駕駛邊跟我們不同邊..所以他們的內側車道在右邊....車道為兩車道的High Way...所以右邊內車道為超車車道..看看前面兩台車跟我開的車...大家都是走外側車道......內車道完全淨空...學習這樣開車很難嗎?

另外再補充一點遠光燈的使用時機...

在澳洲地大....沒路燈的地段比有路燈的地段還多..這時只能使用遠光燈.....因為怕袋鼠..而且前方路況不明...但只要開到前方有車...大家會把遠光燈切成近光燈.....或者遠遠看到對向車的有車燈時..就會把遠光燈切換成近光燈..等兩車會車後...才會又各自開回遠光燈....台灣就是一堆不會看儀表板是不是秋到遠光燈..照的前面的車子內的駕駛眼睛快瞎了...
.....
本來就不用讓啊~
高公局都公告得這麼清楚了
最高速限開內線 不用讓
最高速限開內線 不用讓
最高速限開內線 不用讓

這觀念很重要 所以要說3次
不用理後面違法超速的中二小屁孩~
他要超速早點上路是他家的事~
請上高速公路局查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也就是說在限速110的路段
如果小型車開110,是可以開在內線的
如果開不到110,那就算佔用超車道
這應該很簡單吧
不知道為啥可以吵成這樣

這是台灣的法規規定的
也不知道為啥那麼多人喜歡說國外怎樣怎樣
如果覺得法規不對
請尋求管道要求政府修法
但是現在法規這樣規定本來就應該照法規行駛
發文又不回是怎樣
點火就跑喔

kaoding2007 wrote:
如題!高速公路內餡是...(恕刪)
阿鴻7733 wrot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Oz86FzkoE#t=12
看看國外的高速公路吧...我看也沒辦法幫到這樣的路隊長.....


看剪接的影片, 無法窺其全貌,原版本影片有22分鐘

1.當前車正在超車, 這台M5是減速跟隨於其後方,等候前車超完離開,才超越, 並未逼車
2.車速300km, 安全車距為150m, 有15條車道線才有有安全車距
3.那些自動離開的10幾台前車, 才是Autobahn的常態, 300km超車完,一樣要回到中/外車道,不能只看一台M5, 就忘了前面10幾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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