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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確定民國102年12月30號凌晨零時開始實施計程收費


t3629655 wrote:
希望說不裝的人能信守...(恕刪)


其實後來真的去裝也沒甚麼好不好意思的啦!
堅持不裝也沒甚麼好說嘴的!

自己高興就好了,裝與不裝都可以快樂的使用高速公路。
昨天經過收費站時,收費員發了一張傳單
上面寫是寫年底,但沒有確切日期
但沒用etag的繳費方式,上面只有寫至超商繳,而且就算是期限內還要代收服務費每筆5元
之後好像是說沒逾期就沒有任何額外費用,有點困惑


Jdesign wrote:
想跟我要錢,請記得寄相片過來申請喔,我會好好檢查信件上面郵戳時間的~~~~


這類信件通常是大量處哩,上面不會有郵局的郵戳
類似的例子可以參考中華電信的帳單
或是各家信用卡帳單
信封上面就沒有郵局郵戳

sunland wrote:
這類信件通常是大量處...(恕刪)


應該不會這樣吧...只要是郵寄就該會有郵戳 .. 大量交寄有些是連資費和日期一併印上
沒裝的或改換的 都用寄件方式
全台就裝完了

寄一寄管你同不同意,不貼就按件收費

ti6711 wrote:
昨天經過收費站時,收...(恕刪)


遠X公司要廣設收費處,服務無所不在的用路人才對.

到超商繳費,還要被多收代收費用5元,這費用應該由遠X公司負擔才對,因為是它委託超商,
不是車主.

另平信或掛號信通知,都要確認車主有收到,如果没有收到平信,或掛號信未收到,而造成逾繳情況,
不能增加罰金50元.遠X公司須證明車主有收到通知未繳款,才有罰的參考性.

以上没有立法明訂,誰要遵守?

有種政府頒個非etag車輛不准上國道

不然老子我絕對不會辦etag
ti6711 wrote:
昨天經過收費站時,收...(恕刪)


傳單上並沒有清楚載明臨櫃不需繳交手續費的說明
根本是誤導消費者,這種兩手策略還與高工局在一同亂搞?

消保官可以出動了!


我剛剛已經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bioer wrote:
應該不會這樣吧...只要是郵寄就該會有郵戳 .. 大量交寄有些是連資費和日期一併印上


你可以參考一下類似帳單的東西
上面是沒有平常我們寄信的那種郵局郵戳
這類大量郵件是有專門業者處理後送郵局去寄
郵局只管收件和轉運投遞
沒有蓋郵戳這一段
上面的日期是專門業者處理的時候印上去的

ettvyang65 wrote:
傳單上並沒有清楚載明臨櫃不需繳交手續費的說明
根本是誤導消費者,這種兩手策略還與高工局在一同亂搞?

消保官可以出動了!


我剛剛已經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了!


小弟很不想潑你冷水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

現任行政院副院長就是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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