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ee wrote:
因為要花 [時間] 按開窗扭也是 [好用的理由] ....
那應該建議這個按鈕應該做在方向盤上會好點 ... 可能可以快個0.XXXX 秒 ~
這個對我那輛電動窗馬達快要掛點的老車來說, 還真的是個[好用的理由] ....

還有, 在 50~60KM/h 的加速, 也比 0~10km 加速順暢許多, 起碼不會抖得那麼嚴重...

我真的想要換車了...

ryu0215 wrote:
剛剛查了一下才知道3...(恕刪)
shadowjon wrote:
計程收費的本意是蠻好...不過...印象中高速公路的成本 早在民國7~80年間已經回收完成
(恕刪)
您講的 , 應該只是1號國道 . 後來還有2-5號國道等 , 更花錢 ...
所以仍要繼續收通行費 . 一方面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正確觀念 !!
趕快按里程收費 , 就不會一堆短程車堵路了 !! 把高速公路讓給真正的長途用路人吧(最少跨1-2縣市的這種) !
minmint wrote:
是啊,ETC是好東西
不過請想想現在680這個優惠價是怎麼來的?
難道是噓噓東大發佛心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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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努力在為不合理的政策犧牲自己的方便才有現在的優惠,享受到那些人爭取來的優惠的人又回過頭來嘲諷那些原先抵制的人
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呢?(ps.非針對你)
ETC是好東西,只是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要改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