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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人死就殺人罪 人沒死就是殺人未遂 沒撞到人一樣殺人未遂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酒駕超過標準值就切雞雞
再犯就切蛋蛋
這樣一定沒有男人敢酒駕
2011年9月20日全球同步上市
在酒裡面添加神經毒素 有一定比例的時效性導致全身癱瘓!
這樣喝酒就不會有事了
AOP 換 AOP
艾爾西休斯 wrote:
人死就殺人罪 人沒死...(恕刪)
酒駕致死 跟 用刀殺了一個人有什麼分別....當然殺人罪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不就好了.....講一堆543人權,不然人權團體會給喝酒的撞一撞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小弟覺得判太輕固然不好,
判太重也有副作用。

試想當酒駕就關很久或死刑時,
當有人酒駕肇事了,他會不會因為反正犯重罪了
就逃逸或是滅口,或是多去犯幾條罪呢?
這樣的話不就是變相提高犯罪率了嗎?
比照美國用謀殺罪辦理就行了,剩下的就看法官!

lkk16838 wrote:
台灣人,只怕關不怕管

學大陸:酒駕一律先關十五天,
酒駕肇事:加重
在大陸台商喝酒都很自制的......

一個搞財務的,新到任時慶滿月喝點酒,剛出餐廳就遇公安臨檢,沒得躲。
上警車到公安局,手機遞給他,只給他打一通電話。
當晚唯一的電話是打給公司人事,直接請辭.....
我們都覺得奇怪,幹的好好怎說都不說就辭
兩周後來辦離職,才知被關了十五天

就算這麼嚴,當然還是有心存僥倖的人
不過,從這酒駕條例出台後,台商喝酒後,很節制少開車了



的確,本人因為工作常過去廈門
以前也常常應酬酒後開車回家

自從酒駕先關15天開始執行之後
再也不敢酒後開車了
就算只是小酌,也是乖乖的打車回家

觀察我身邊的一些台商
現在也都是乖乖打車,不然就是請代駕
(廈門的大型酒店都有代駕服務)


只要有酒駕紀錄

就要被罰裝上有特殊車牌,例如藍色、黃色不同顏色的車牌
「用來辨識有酒駕紀錄」用

讓大家看看愛酒駕的是那些人

起碼要罰個3~5年

車子開出來讓大家公幹

國民素質沒有提昇,每個人不把別人的命當命,罰得再重都有人會酒駕

用法律規範只是治標,要如何讓國民再行為的當下、甚至在行為前就想到行為的後果,這要靠教育與公民素養的提升,這才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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