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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最後更新]憤怒!!!開車喝酒時請先想想別人~也請蔣大提升網管人員的素質

MILK660 wrote:
已經合併到其他文章

這我也有收過 什麼會看成刪除文章的意思呢 這可能要請出李組長了

不過移動文章在發文中 應該註明移動到什麼地方 這樣可以減少網友找不到的疑慮



同意+1

若要移動文章,註明是移動到什麼地方,這個作法比較妥當

一來避免爭議,二來可以方便網友找到文章
chiang wrote:
這樣吧,如果有文章是...(恕刪)



貴站的成功一直是許多網站努力嚮往的目標...

負責人說出這種話反而失去了氣度比沒說話更糟糕..

karta577384 wrote:
樓主說的酒店那段我已...(恕刪)



K大越級打boss 想必全身+10 (我來亂的) 溜 XDDD
我以為01是講求言論自由的地方

喝酒開快車撞死媽媽,爸爸傷心致死

本來好好的家庭被你的酒駕一撞只剩一個8歲的小妹妹

人家本來可以唱我的家庭真可愛,被你害的只能誦經念往生咒

我本來只在01潛水,現在我只要看關於葉XX的文章我都忍不住想來講幾句

趕快醒來去人家靈堂上香,不要出事躲在爸爸媽媽背後
這社會早就沒什麼公平正義了~~

連這裡也是~~

哀~~
哈哈~~大家繼續支持01吧!!01會成為今天這樣都是你們的功勞唷~
看到沒, 現在的 講大 出口就是十萬 有錢有錢

還說懶得解釋了, 你要解釋甚麼?

有甚麼要解釋?做錯事才要解釋嗎?

解釋甚麼?

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老愛顯擺多有品味 射獵多廣有多廣

這事倒是沒想法, 口氣確很大

這篇你倒是不移了, 奇怪了 不敢嗎? 人多怕了嗎?

移走?移去哪?為什麼移?標準是甚麼?

有學就說清楚囉!有種就說清楚囉!

我想知道標準是甚麼...........
強烈支持修法將酒駕改列為殺人罪論處,
並依酒測值多寡視為犯意程度而量刑!

不認同網管處理之態度與口吻 +1

chiang wrote:
系統都告訴你合併文章...(恕刪)


蔣大不是說 等你們當上01站長 想怎樣就怎樣嗎

chiang wrote:
這樣吧,如果有文章是沒有違反版規被移到資源回收區我捐10萬,如果沒有的話你捐10萬如何?


可惜我發的文不夠多,沒什麼想申訴的

我只是想幫其他版的鄉民問問看

這段話適不適用於01所有的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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