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K660 wrote:已經合併到其他文章這我也有收過 什麼會看成刪除文章的意思呢 這可能要請出李組長了不過移動文章在發文中 應該註明移動到什麼地方 這樣可以減少網友找不到的疑慮 同意+1若要移動文章,註明是移動到什麼地方,這個作法比較妥當一來避免爭議,二來可以方便網友找到文章
我以為01是講求言論自由的地方喝酒開快車撞死媽媽,爸爸傷心致死本來好好的家庭被你的酒駕一撞只剩一個8歲的小妹妹人家本來可以唱我的家庭真可愛,被你害的只能誦經念往生咒我本來只在01潛水,現在我只要看關於葉XX的文章我都忍不住想來講幾句趕快醒來去人家靈堂上香,不要出事躲在爸爸媽媽背後
看到沒, 現在的 講大 出口就是十萬 有錢有錢還說懶得解釋了, 你要解釋甚麼?有甚麼要解釋?做錯事才要解釋嗎?解釋甚麼?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老愛顯擺多有品味 射獵多廣有多廣這事倒是沒想法, 口氣確很大這篇你倒是不移了, 奇怪了 不敢嗎? 人多怕了嗎?移走?移去哪?為什麼移?標準是甚麼?有學就說清楚囉!有種就說清楚囉!我想知道標準是甚麼...........
chiang wrote:這樣吧,如果有文章是沒有違反版規被移到資源回收區我捐10萬,如果沒有的話你捐10萬如何? 可惜我發的文不夠多,沒什麼想申訴的我只是想幫其他版的鄉民問問看這段話適不適用於01所有的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