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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幫忙,遇到路口發的傳單,把它收起來吧!

個人覺得要杜絕這個風氣,處罰(取締)發傳單的建設公司或者個人是無法杜絕的
因為很多人都有同情心,想說又不必花錢,有可做善事...
但事實在是太危險了

其實只要立法改成拿這種傳單的車主要被處罰
這樣沒人敢拿,當然就沒人發了

有需求就一定有供給!!
就像大家如果不吃不買珍禽異獸,就不會有人盜捕濫殺了!!


tony423 wrote:
剛好遇到有人發新屋的傳單,
在我前面的5.6台車,
沒有一台願意開窗戶收傳單,
我想,在那裡發的人冒著冷風賺辛苦錢,
如果不是太麻煩的話,
是不是請大家以後遇到,
開個窗,讓他們早點收工回家吧! (恕刪)


01上有佛心的人真多!我也會拿那些傳單,雖然都是地下錢莊會做這些傳單
但是我覺得這些人賺一點點辛苦錢,能幫就幫吧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阿比西尼亞 wrote:
不發傳單,改在路口賣...(恕刪)

我看過有人買,開麵包車的人買!
我想會買應該是有惻隱之心或著剛好口渴了吧
我個人也有點想買,但怕路邊買有冷藏問題以及過期問題~所以還是算了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看了大家這麼多意見,而且從明年開始這項行為就確定違法了要罰錢
我想,我可能要把我的惻隱之心收起來了~唉~世界上不公平的是真是多啊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討論一個法律已經禁止的話題究竟有什麼意義??
傳單的問題
如果是在停車場停車時的夾單我會收起來不會換丟製造髒亂
如果是在大馬路上發送我大部分是不會主動開窗收的
aniceb2k wrote:
01上有佛心的人真多!我也會拿那些傳單,雖然都是地下錢莊會做這些傳單
但是我覺得這些人賺一點點辛苦錢,能幫就幫吧


我原先也是這種想法
但是.最近變了.因為綠燈了還停在車道上繼續發.導致險象環生
再加上最近發傳單的態度很差.不拿還出國罵
真正的惻隱之心是建於大愛之上的

假設一個簡單的例子
在古時候
鄉里間有一大地主大惡霸
平日魚肉鄉民蠻橫無理
但有幾十戶窮人家為其佃農,有數十名窮困人為其奴僕
若此流氓犯了罪(打人,強姦,偷竊,無論大錯或小錯)
鄉民要不要控訴反制?

這裡有兩個選擇
一但把此人繩之以法,一些窮困的人便無法生活
但若讓此人繼續逍遙法外,誰接不知道下一個是受害者

以經濟學來看
短期的痛苦,若能創造長期的利潤。這便是值得做的。
因此,讓那些窮苦者短期痛苦,才能創造出他們長期的利益
也就是說,把惡霸抓去關,讓這些窮人形成短暫性失業,才是正確的作法

假設
(1)傳單發不出去->(2)遭解聘->(3)不再找此類工作
中間的假仁慈反而讓他們會在(1)與(2)之間不斷重複,無法真正走向(3)

回過頭來看建商又為何非要以此方式處理廣告呢
以一個十字路口來看
只要請四個人
就可以達到廣告目標完全不重複,工作人員完全沒有閒置的好處
比起派人一個個丟信箱來得有效率多
況且,在建地附近開車的人有較高的可能是在附近看房子

想要打破這樣的鎖鏈,只能靠消費者
要讓這些窮人翻身,不是只幫他們賺那一張幾毛的錢
而是真正了解他們生存的困境
提出一勞永逸的方法,協助他們轉業

這個方法很簡單,就是路邊不收廣告紙
讓建商轉由郵政系統處裡
一樣會達到經濟學裡面消費的效用
而窮苦人的工作會被轉到郵政系統中的約聘人員下
反而提升了他們的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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