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chenghung wrote:
你已經有點強詞奪理...(恕刪)
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
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
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
先看懂兩者的分別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844,c1.php?Lang=zh-tw
連敏致君您好:
您於101年7月20日致本局民意論壇意見已收到,說明如下:
一、 您所陳述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後車逼近閃燈是否避讓部分,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小型車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後方如有超越最高速限之車輛逼近,因該車已違規在先,合法車輛於內側車道行駛於法有據,
另駕駛人不宜主觀自行認定他車超速,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車輛於完成超車後,應駛回原車道,以維行車安全與秩序
我們當然不能主觀認為他車超速阿
你也不能主觀認為別人是龜速阿
起碼這裡愛開快的人自己都說了
是開 120附近 那不是超速是甚麼
請注意最高速限是 110 不是120
120是容忍上限
容忍下限10KM 100 也是合理的
你用120當標準 本身就是錯的
當然別人都是龜車
很多路段是更低100 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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