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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失敗!我輸給了國道高速公路局的承辦人啊


ryusiantw wrote:
有時公務員的回答很...(恕刪)


你哪隻眼看到路上有待轉格
基本上沒有認為不妥~~
非連續性影片
很難證明當事人違法源因
這正常~

反觀~如果他僅憑這照片
開單~
請相關單位 題出證據~政府部門不就GG
國道高速公路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 國道高速公路之養護及拓建工程事項

二、 國道高速公路之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事項

三、 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車輛工程受益費之徵收事項

四、 國道高速公路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事項

五、 國道高速公路沿線環境之整理與維護事項

六、 國道高速公路用地、房屋與其他財物之備置、保管、運用及財務處理事項

七、 國道高速公路之研究發展及其他有關事項


交通違規不歸他管
一堆人在說自已剪一剪壓一壓不會
真的很可笑
我認為是國家要把這個系統改善吧
弄個讓人上傳影片還能剪輯系統不就好了
不用花到上億的預算就能搞起來了
怎麼會要叫檢舉人還要自已做剪輯呢

現在在全民錄影的時代,政府真該學著進步了
小弟也都是直接寄檔案過去啊,不必燒成光碟吧?
就我理解,並不是機車就一定要兩段式左轉......(是遇到有兩段式左轉的告示牌,跟有劃"機車停等區"的地方,機車才須要兩段式左轉

以上如果不對,還望指正......(這裡有沒有執法人員,可以正確說明的嗎??)

ryusiantw wrote:
有時公務員的回答很令人無言..下列是我檢舉機車未兩段式左轉.
所謂的"無相關違規明確事證不予舉發"也不解釋清楚何謂明確事證??
況且我明明就留真實資料,也無未接來電,說我提供假資料???
...(恕刪)
ofr wrote:
就我理解,並不是機...(恕刪)


錯了喔

「機、慢車駕駛行走於兩線道(約八米寬)以上之道路,以兩段式左轉為原則」

也就是就算你在鄉間小道沒有人的地方,只要合乎上面的狀況
就一定要待轉,不管有沒有標誌或是待轉格

只不過有沒有辦法執法就是了~
車速比你慢就是龜車,自我感覺良好

說破了其實都超速,只是舉證困難

如果守規矩開車,怕啥罰單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輸不起就乾脆別開車出門
這只要有上傳影片保証成案啊,錯失一次機會了!
我這樣檢舉失敗算有理嗎?回覆說牌照不清楚,但是警方沒職權比對車型車號嗎?
只要比對一定可成立吧!(還有影片沒附上)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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