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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月經文,關於國道佔用內車道


阿肥百貨 wrote:
佔據內車道..開定速...(恕刪)


只要他定的是法定最高速+9公里,很樂於給他當車隊長! 長途行車跟在穩定的高速車後面,不用隨時注意自己的車速只要維持車距,開起來輕鬆多了!

daslebewhol wrote:
這段話的意思是在說如果你開車的速度是低於其他人的正常速度,即使你開的速度已經超過速限,你應該開在右邊的車道。我認為這個道路觀念是比較先進的,也比較安全。台灣的道路法規用個速限去綁住每個地方,但是反而造成車子在超車是沒有規則的,可以左邊超右邊超,反而讓道路更危險...(恕刪)


所以你認為我應該減速到100,
然後切出外車道,讓飆車族超過,會比較安全?

還是大家有共識內車道維持110-120,會比較安全。

台灣高速公路才3線道,如果所有車都在外車道,
那時速會剩多少?
交通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不違法...

有些人覺得那些車礙眼,因為他們都以超速行駛吧...

超速行駛的,就自己找路超車吧...

人家以最高時速行駛內側車道,又沒違法...
其實

很多車禍

都是內側龜車造成的

當然 反對者 會說那是 開快車 造成的


造 認同可以 以最高速限 龜在內側車道 的 擁護者 的說法

搭電扶梯 也可以 不用讓後面的行人 先行

因為法律沒規定

搭電扶梯 擋住後方行人 是違法的




搭電扶梯 如果後方行人說 : 借過

相信 百分之99的人 都會讓後方行人 先走


只是

場景 換到 高速公路

依自己開車的經驗

在高速公路 內側車道 碰上龜車

卻有 百分之99 的 路龜

任憑你 叭他 叭到 喇叭沒聲

閃他 閃到 大燈沒光

他 還是 老神在在 大屌 沒在甩你的


鬼島啊

看看

等到 西元2899年

內側路龜 會不會 滅絕

路上 遠光燈 HID 霧燈 在打鳥的

會不會絕跡

我 能做的

只有 為 未來的子子孫孫

祈福




這問題我有跟老爸討論過

結論就是....台灣太擠車太多
而且有些女性駕駛或新手駕駛,不敢開在中間那條車道
左右兩邊都有車子疾駛而過會有恐懼感,所以只敢開在最裡面
其實我知道討論已經失去焦點,但還是在最後掙扎一下。
根據高公局:

2.車道使用規定

車道使用規定、內側車道、外側車道、超車道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3)慢速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可以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4)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可以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1.但是如果刻意反過來解讀成,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一定不會阻塞超車道行駛,如有安全距離也不用駛回車道,所以我就可以一直開一直一直開,會不會有點倒果為因?
2. 退一百步來說,如果以最高速限的確是可以佔據內車道,不准人超車,難道我們的車子不會有快樂錶嗎?一定準嗎?
3. 再退一萬步來說,當我們的車子的確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果前方都沒有車子,而我們車子後方大排長龍,這時有空間可以讓到外側車道,也是打死不退?

可不可以佔據內側車道,跟想方設法把佔據內側車道合理化,這兩個論點本來就無法辯論的。
問題的重點在於中外線的大貨車、聯結車!
降低其速限(80)及特定路段不能變換車道(遊覽車、客運不再此限)~
解決上敘問題再來解決內線龜車問題比較有成效!

JENF wrote:
所以你認為我應該減速...(恕刪)



你先撇除速限的枷鎖。因為一般人開車不可能盯著時速表開。但是身為駕駛一定可以感受到你左右前後的相對車速。

如果你在內線遇到後面有車逼近,你應該"加速"超過你右邊的車然後往右切,讓給後面的車超車,而你右邊的車因為車速比你慢,所以不會撞到你。後面的車超過你的車之後,再往右到你前面。保持左邊的車永遠比右邊的車車速快。這是比較安全的。重點在於相對車速,不在絕對。

當然如果是車多沒空間的狀況,你可以不用讓。

Make1way wrote: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只要堵到你的路就算是堵塞狀況就對了
你比總統車隊還威
還是那句話高公局每天都在宣導
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連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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