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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用排氣量大小 , 來終結汽車行駛的亂象嗎 ?

樓主阿樓主~
您的提議太濫了啦
我建議你去考高公警察比較快
行駛在內車道的龜車就由你來取締
相信不久的將來應該就不會有龜車出現在內車道了
舉例來說

今天一台BMW 520i,但車子後面是貼535i,

很難判斷車子實際的CC數
耶~~~~~~~~~~~

禁行機車大家都不覺得怪

現在討論汽車也來此招 , 馬上就一堆反對意見~

真的是
比cc數?

要跟貨車比還是吉普車?


阿哩不躂 wrote:
樓主阿樓主~您的提議...(恕刪)
執法人員強力取締龜速車會比用CC數分流還有用,

但一定會有政府又來搶錢的罵聲。
小cc數渦輪增壓為現行趨向,倒不如學德國模式,內線速度慢者讓道。但已現在的台灣人水準應該需要執法單位有效執行及導向,我想已現在的水準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有可能改變國人的觀念。
看了上面一堆人的回復真的覺得感到好笑

把相同的狀況拿來套用機車...

憑什麼250cc以上才能走內側車道?250cc以下就不行呢

現在哪一檯125cc以上機車騎不到快速道路規定最高上限90km/hr的?

憑什麼機車就要受到大家認定的不平等對待

拿到汽車上套用大家就反彈?而忽視現在機車就是正受到這樣的對待呢?

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恕刪)



可悲啊 都什麼年代還用排氣量來定義 哀~
lansea wrote:
憑什麼機車就要受到大家認定的不平等對待
拿到汽車上套用大家就反彈?而忽視現在機車就是正受到這樣的對待呢?

沒錯沒錯!!!!!!!!!

不過那些汽車駕駛人不會回答的~~~
在外國~
讓車是出自於自發性的~有時你要過個馬路~大老遠路上的車就減速準備停車了。
在國內~
讓車是出於被逼的~不管是被後面的車押著讓車,或是祭出重法.
被逼著做事,跟出自於內心想做的事情,哪個容易達成,指頭掐一下就知道了.


從小耳濡目染~ 長大之後你也會接受前人的行為模式~
既然如此,如果我們的長輩或是周遭的人,本來就沒有讓車的觀念,加上我們施行的行車教育非常的不完善。
所以如何認為大家會遵守讓車這個禮節?


不如就從自己開始做起,禮讓行人,禮讓快車,不隨地丟垃圾 etc.
相信再過個兩世代,我們的禮儀素質可以追的上先進已開發國家的.
禮儀之邦總不能叫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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