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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限速110km是不是該提高了??

我覺得高速公路應該全段都要110,不要分段。
而且車子開愈快愈會增加油耗,其實110很夠用了(個人觀點)
ckt18375 wrote:
現在的車子動力跟操控...(恕刪)

u9123308 wrote:
車子開愈快愈會增加油耗,其實110很夠用了...(恕刪)

我覺得時間就是金錢
如果時速110km/hr開110km需要花掉7公升汽油
則時速130km/hr開110km大概需要花掉8.3公升汽油, 價差大概45元
但開車時間則從60分縮短成50分
如果一個人(或家庭)年薪有100萬, 我覺得這樣的油耗換時間差是划算的
我是覺得提高限速不錯,
可是終究有老鼠屎,
危險程度會增加吧!!!
u9123308 wrote:
我覺得高速公路應該...(恕刪)


會多耗些油沒錯
但換個角度想
快些時間到達目的地
是不是等同減少引擎燃燒排放廢氣的時間呢?
不也同樣達到節能環保

我覺得應該先提高最低速限~~
烏龜一堆...
ckt18375 wrote:
現在的車子動力跟操控...(恕刪)

陳昊承 wrote:
我是覺得提高限速不錯,
可是終究有老鼠屎,
危險程度會增加吧!!!


+1

如果我是政府
要我提高速限,除了考慮順暢更要考慮肇事率
等你們可以乖乖開車的時候再來跟我要求提高吧

前面很多人舉內線佔用的例子我就不重複了
我比較討厭的是任意變換車道的問題
我已經很少走國道了
可是幾乎每次走都會遇到危險的超車方式
明明距離不夠就要硬擠,不然就是不打燈
還有外線往內線切換不但不加速還給我減速
馬路上這些行為沒有改善之前我是高公局我也不敢貿然提高速限

再來就是油耗問題
詳細數據我沒有考證,但是好像曾看過相關報導
若要長程定速巡航似乎100會是比較經濟的速度

建議內線120km 中線115km 外線110km, 車道分速, 不然常常遇到內線開110中線110兩台車並排,
兩車並排這樣其實蠻危險的.我覺得限速若提高10km也有助於高速公路流量加速,先不論龜車占用內線,
正面思考龜車暫用內線若限速提高10km,本來龜100km提高龜到110km也算有進步.
Kang-Wei Tzou wrote:
請再去看一下我說的!!!

如果內側車道有一台烏龜車,

中線車到以及外線車道都沒車,

所以不能從右邊超車?

那是否以後我在超車道慢慢開,

後面的車都不准超車?


第7頁發文中已經考慮到這種狀況:

如果有烏龜,不是開單 (就是炸掉 HAHAHA)

真的有烏龜,能不能從右邊超車?

我猜固執的老外應該不會,但會閃燈,甚至按喇叭,等龜車讓開後,不是瞪你,就是送你中指

我猜有彈性老台應該會,反正龜車違規在先,我右側超車(違規)變成正當的

meridian wrote:
如果那個交通技術標準...(恕刪)

所以有先進說01口水滿天飛,有時候想想真的沒必要太認真....
前述規範最新修訂版為中華民國100年4月修訂後頒布,
速限的影響因子絕非僅有車道寬度,
路面超高,曲線,與舖面摩擦係數的限制都會影響最高時速,
時速80km/hr以上的路面標準寬度為3.50~3.75M,
所以中山高的車道寬度是3.75M,二高的車道寬度是3.65M
依據我國高速高路設計標準,於平原區為120km/hr,丘陵區為100km/hr,山嶺區為80km/hr,
在中山高苗栗以北丘陵地帶,因時速較低,所以曲率半徑比較小,
而在二高因曲率半徑較大,所以時速可以達120km/hr,
還有就算現在的規範改了,既有高速公路的幾何還是固定的,
高速公路的安全速限還是無法提高,除非改線,
我覺得台灣的速限已經很合理了,
日本的高速公路也有路段是80km/hr,路寬也比台灣窄很多(3.3~3.5M)
德國大部份路段無速限或動態調整速限,其他路段通常規定120~130km/hr。而在無速限情況下,則有130 km/hr的建議速限。
meridian wrote:
如果那個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本身就是老舊的東西
算出來的有意義嗎?
如果你很久以前就開始開車, 應該知道國1早期每向只有兩線道, 而且每車道比現在寬的多
如果是現在才開始開車, 應該也有感覺到國1的曲率遠比國3大
規範是可以改的, 如果台灣現行兩條高速公路套用德國設計規範, 不曉得速限可以提高到多少?



台灣的公路橋樑技術相關設計規範是參照自美國各州公路暨運輸官員協會(AASHTO),幾乎是緊跟著修正,不會有所謂有老舊的問題

再說即使是引用10年前的技術規範設計也不會有問題,因為源頭架構是類似的,問題是在於一開始公路設計的定位,如果規範有老舊的問題,那麼Autobahn引用的原始設計規範到現在也數十年,那豈不是更老舊

台灣現行兩條高速公路套用德國設計規範-->從基本的力學來說,向心加速度是(V^2)/R,V加大,維持同樣的向心加速度,則R值須加大更多,所以要把曲線拉緩,也就是幾乎有轉彎處要重新辦理徵收重建,這還只是R值的問題,其他要考慮的還有太多因素,不是那麼簡單,砍掉重練也許還比較快。

倒不如去怪一開始決定公路設計的定位的人,為什麼不用無速限去設計,而規範從來不是這個問題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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