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更是惡性超車,差點撞上我的車
他很惡劣
但是速限 100 容許到110 大家都知道也都如此開
除非有測速 很多還超速
我沒說超速對 但既使我開 107 我不在開罰單速限之上 但我還是得超你車
所以還是讓回去吧
我是很討厭後面有人跟我車 所以超完車我也儘量回中外車道 既使我還是開110
不然下交流道的迴車道你有降速到40嗎
你降到四十看後面怎麼八你
我不是要吐臭你
我覺得社會有很多不公不義的人和事
但你幹嘛要堅持開在內車道
內車道比較危險 有時對面車禍 還會禍及
有個朋友在塞車陣中鑽來鑽去 (前提是他有疏通那個塞車結)
他開玩笑說他是在紓解交通
我得承認他說的有一半正確性
有些路段塞車只是因為開很慢的人開在內車道
甚至內外車到兩台並行或等速前進 中間只有一個小叉口
那你能怎辦
跟他們慢慢耗嘛 或按喇叭閃燈嗎 很危險的
開車大家都不要賭氣
這樣都沒有爭議...
重點就是我們沒有良好開車習慣, 開慢被閃, 開快被罰
假設A超車者的時速110, 中外線的車輛們維持90, B超車者以高速閃大燈逼近(假設125),
外加台灣開車習慣(大概不到兩成的人會保持安全車距), 我是為了超90才超車,
而更快的超車者一直逼近, 如果硬是切出去, 反而造成危險
另一種說法, 既然A都已經是110, 中外線都偏慢, A也是等同持續超車中, B只是更快,
這樣B不就應該稍為讓一下, 配合最高限速嗎?
真的超急著超車的, 蛇行超強, 一下子早就不見了, 不然就是維持最外線, 更好超車...
經常變換車道反而最危險, 但是也不要太死板, 要臨機應變,
但是說真的,
讓一下, 真的是最好!
讓一下, 想超車就超車
讓一下, 不要急著超車
讓是尊重, 開在路上, 有禮貌的車就不會一直狂閃狂閃,
閃一下, 前方車會讓就讓了, 不會讓的就是不會讓,
一直狂閃狂閃, 氣了自己慘了燈泡, 還增加週圍車輛的風險
開慢一點也沒差多少, 開快只會造成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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