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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火燒車之流言終結者

blake_wu wrote:
國父的孫女走了,有了...(恕刪)


不會有任何立法會做修正或改變, 因為死的是一般人...

碰撞要簡化計算就是衝量守恆 M1V1=M2V2, 能量守恆分配的能量就是1/2M1V1^2 及1/2M2V2^2; 若今天BMW撞的是卡車或遊覽車, 上西天就會是那位前科累累的爛酒鬼了...
終於把17頁全都看完了
只能說台灣真的如外國朋友形容的一樣沒有未來,發生了這種不幸的事件,是不是該檢討有什麼能改進的,確保未來不會再發生
其實車子若是有用心設計
不管前撞或是後撞 就算是掀背車
都能在有限度的情形下保護乘客的生命
C30 後撞
C30 撞柱子

話說回來 喝酒上路真的是太可惡了

fx60ms wrote:
物理觀念嚴重不足,我...(恕刪)


話說一群家庭教育失敗的孩子,念那種不入流的學校,可能三大定律、動力學、機構學得考得亂七八糟

卻可以在網路上用眼睛和嘴巴就看出所謂的安全係數

大哥 你這段話很偏激喔

ragexyz wrote:
未安裝不能看~~哀能...(恕刪)


版大是不是想說一個輕車(前車)80KM 一個重車(後車)160KM 相對速度80KM
然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公式計算後
輕的車子會噴比較遠
當輕的車子相撞後噴出去之後再加上原本的80KM然後撞上護攔
不死也殘廢嗎?
小弟說的不知道正不正確
watcher530 wrote:
其實車子若是有用心設...(恕刪)

C30運用巧妙的設計,將後門板上緣設計成吸收衝擊的橫向柱體
不得不佩服Volvo的設計功力

別的掀背車之所以如此脆弱,就是在橫向吸收衝擊方面的設計不足
Civic的A柱如此往前延伸,大概也是基於這種理念吧

我之前看到這種犧牲空間的設計大感不解
看道閣下分享的影片,終於知道volvo設計的巧思
感謝喔!!

EluSiOn wrote:
Toyota yar...(恕刪)

我不知道你在算什麼
1199(kg)x10(km/h) =11990
按照你說的…時速10公里就已超過你說的人體受力極限 Orz.
F= 1/2*m*v^2

假設兩輛車追撞時為車體完全不潰縮的彈性碰撞
且撞擊後,兩車各自不再加速

則前車撞擊時所增加的動能為

F=1/2*m(後車)*v(後車-前車)^2
也就是討論中的 作用力

重點 v 會是兩車的速差...畢竟 若前車比後車快的話 怎麼都不會撞在一起啊
好比蜜蜂跟大象都往同一方向前進,只要蜜蜂前進的速率比大象快
蜜蜂就不會被大象撞成一堆蜜蜂泥

因此對於前車是加速 因為 動量增加了

Yaris 真的是在劫難逃,這個比停在原地被後方追撞更慘
畢竟原本就有 80km 的動能,加上後車給予的動能(碰撞)

還有之前有大大寫的很怪的速率單位 km/s
...
這邊大家提到的速率單位不是 km/hr 嗎?... 差了 3600 倍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watcher530 wrote:
其實車子若是有用心設...(恕刪)


所以各位還是多省點錢,買一輛好車吧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大家也不用再討論了.討論不出結果啦.
車禍就是這樣啦.除了一堆定律.理論.車子大小台.進口車還國產車.撞擊方式.速度.三廂四門.最重要的還是運氣啦.
一樣的速度或一樣的撞擊.有可能受傷也有可能死亡......
那台小鴨被這樣的撞法.就算沒著火也是非死即重傷.
今天報紙上不也一台三菱被推去撞電桿.油箱也是破掉著火呀.撞他的也不是很神的車呀.只是L牌IS250.也應該沒快到150.也是燒了...
所以沒有絕對.但唯一相同的是.都是酒駕.所以問題在酒駕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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