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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飆車、又粗心...釀成悲劇!!!真的請各位大大...千萬不要超速、也別飆車!...為自己、也為他人......

慵懶的夏天 wrote:
之前聽一位老師說,在...(恕刪)


以前聽到的是(10多年前與移居日本親戚閒聊中得知,現在如何?不知!),以受害者的勞動能力為計算基礎加減乘除後,肇事者按月支付於受害者家屬(大意是這樣,當初聽到很訝異)。這樣支付下來,少說1/3輩子以上的生活都很辛苦。


不鏽鋼豆腐] wrote:
DannyBoy3735 wrote:
倒是機車路口停車還是...(恕刪)



請問咖咖角是啥??


應該指的是最角落的地方吧~
奧斯卡 wrote:
以前聽過道路安全專家演講
在路上開車其實也是要抱持防小人的心態
美國在越戰時期做出統計
週末死於高速公路的人比陣亡於越南的軍人還多

弔詭而真實的情況是這樣

1.死於斑馬線下的行人比穿越馬路被車壓死的還容易還嚴重
因為當你要穿越快車道時,一定會特別提高警覺,但走斑馬線時心理會大幅放鬆
小弟以前就是很白目,走斑馬線心態就是"你車子不要來撞我,不然一定是你的錯"

2.歐洲社會學家發現發明安全帶後,汽車駕駛死亡率大幅降低,但肇事率卻大幅增加
也就是說駕駛者變安全了,但行人變得更危險
因為開車的人繫了安全帶心中就多了安心,心理就會較放鬆

這2點是我一直都放在心上的
各位不知有沒有發現
死的很慘的車禍幾乎都發生在速度差距大的情況下
路口、斑馬線是最危險的,因為有一方速度是0或慢速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並不是速度越快就越危險
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為什麼是全世界車禍比例最低
動輒300公里以上的速度巡航比比皆是,為什麼比台灣的高速公路安全?
是秩序的問題
速度快有它專用的道
速度慢有它的路權道
如果混在一起,就危險了,這就是台灣的問題



Lespaul wrote:
弔詭而真實的情況是這...(恕刪)


德國高速道路事故率低,快慢非主要因素,
您說的觀念才是重點,又、觀念來自教育
教育來自家庭、學校、社會.......
這說下去很長囉

社會、學校與家庭給予小朋友的養成教育,是我們對其下一代仍須極力加強的一環。
如果我們各方面的教育,能比現在更加提升,相信這類悲劇會減至最低。

大家共勉!

不論肇事者讓其發生的原由為何,我希望他須付出"相當承重"的代價。
記得前幾年,高雄發生車輛於市區競速,撞入商店事件,傷亡也慘重啊!
不知道後續如何!?肇事者好像也身亡了!?
這類教訓與事件,應該立法嚴辦。

Lespaul wrote:
弔詭而真實的情況是這...(恕刪)


我贊成你的說法,
造成車禍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守秩序.
沒車的時候開到300kph也不會有事,
真的出事也不會死到別人.

不過,
Autobahn並不是全部無速限的,
甚至不是高速限 (和美國比起來).
大部分的Autobahn速限都是130kph,
只有少數車流少, 道路直的地方,
才會有取消速限的標誌.
另外,
德國人認為車速高會容易出車禍,
在Autobahn上出車禍,
不管肇事者是誰,
開超過130kph (即使在無速限路段) 的車,
通常一定要負責任.
LU660104 wrote: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恕刪)


的確...像我開車都很專心的再開
每次朋友坐我車問我話
都會說幹嘛不回答
我說我開車沒辦法分心
不要跟我講話

但是太專心的後果就是...
每次開車都會想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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