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eza8577 wrote:
問一下
翻譯外國新聞,翻譯者也享有著作權嗎?
有權翻譯的作品屬於著作權法第3條第11款的「改作」。
依著作權法第6條享有著作權。
比較有爭議的是,
本件新聞稿的翻譯,是否屬於著作權法第9條第4款的「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若屬之,
則該翻譯之新聞稿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標的。
我對此不太確定,
可能需要專研著作權法人士回答了。
若本件新聞稿受著作權法保護,
則翻譯成中文的新聞稿段落並非完全不能引用,
而是可能必須依著作權法第64條,於引用時明示其出處。
對著作權法沒有深入的研究,
有錯請指正。感恩~
(著作權法全文)
不過我想此次事件,
法律探討在其次,
主要還是所謂的「媒體競爭同業的超高道德標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