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郎君0442 wrote:
一. 對方身體已經有...(恕刪)
這篇最詳細

還是先請律師吧,對方看來也是找了黃牛助陣
加油
moonights wrote:
1.保險公司應該有其可賠償的金額範圍,我該怎麼從中得知這個金額範圍,而不是只是被對方和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我的部份有哪些呢?
2.保險公司提過只要是法院判賠的部份在200萬以內他們都能給付,但易科罰金的部份我們必須自行吸收……聽一些網友說判下來可能也要2個月甚至更久,那麼算來我們要負擔的部份就要6萬以上甚至更多,實在覺得這金額自己是冤大頭了……像這樣的案例,真的會盼到這麼久的刑責嗎?
3.倘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除了我方已有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外,我還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比較好?路口的監視器需要我自己去向警方調閱留存嗎?
4.如果對方告上法院,民事上有保險公司會協助處理,那麼刑事上呢?保險公司會幫忙我嗎?還是法院有其他人員可幫忙(例如公設辯護人)?
moonights wrote:
【補充說明】
1.我的車是投保丙式,原則上,對方的醫療費、看護費、無法工作的薪損甚至精神賠償都能由保險公司理賠給對方。保險公司的業務說過,法院判賠下來,只要200萬元以內他們都可以理賠,不需我們負擔。
2.保險公司的業務告訴我們,已經賠給對方的醫藥費和相關費用目前已4萬多,加上我方車輛維修的8萬*0.7(對方要賠給我們的),能賠給對方的很有限了,除非對方能提出30萬以上的賠償證明。此外,保險業務也說,保險公司本來想說那原本要跟對方索賠的汽車維修費,保險公司要自己吸收,不打算跟對方討,但如果他們堅持上法院,這筆就一定要討了。
3.對方出院當天有要求我們幫他負擔醫療費用(因為他一直喊窮),我們當初也想說醫療費用頂多幾千一萬,想說就幫他支付。但到醫院探望前我們先去找了保險業務員,他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現在就幫他付醫藥費,那麼就是要跟對方和解,那樣包含我們的修車費和對方後續要求的賠償金,保險公司就無法幫到我們了。聽了之後,我們改變心意,到院探望時告訴對方,醫療費用的部份可以先請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至於其他的,還是要看肇事責任再做判斷處理……結果,對方就當場翻臉了 XD
4.後續我們有用電話和Line問候對方,但每次他都只是喊窮跟開口要錢,問候了幾次,覺得實在沒有交集,就沒有聯絡了。不過我們交談的Line裡有紀錄,當對方喊沒錢付醫藥費然後自己又行動不便時,我們當下就告訴他會聯絡保險公司趕緊幫他處理強制險的部份,後續保險公司也做了……但對方從出院探望那天一直到調解委員會當天,一直怪我們對他不理不睬,連個關心問候都沒有……真是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