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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明顯違規,調解時卻獅子大開口,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黑白郎君0442 wrote:
一. 對方身體已經有...(恕刪)

這篇最詳細
還是先請律師吧,對方看來也是找了黃牛助陣
加油
小弟我 有次騎車 被騎腳踏車的撞 他逆向左轉

結果他80%我20%

我20%還是 疑似超速 我明明綠燈剛起步


開價30萬 後來保險賠了14萬 參考一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FlUOnK-9Sg&feature=youtu.be

這是當時我方車上行車記錄器拍下的畫面(開車的人是我先生,他正開車要來接我和孩子回家)

以下幾點說明:

1.請大家留意看,撞上的那霎那,燈號還是右轉紅燈。

2.我先生說當時他真的沒有看到對方,後來我們回過頭看行車記錄器的影像時,才發現對方約略在0"49從同向的機車紅綠燈等待區開始移動,違規大迴轉。而我方隔壁車道當時正停著的兩台汽車明顯擋住了對方移動中的車輛,以至於我方大約0"51才看到對方的機車出現,然後0"52撞上。

3.據我先生說明,他當時看到對方時僅有一兩秒的時間可反應(而且對方在看到我方的車子後,就停在原地不動了),他為了減少傷害,還把方向盤往右打,但是由於隔壁車道還有車,往右打的幅度受限,以至於我方的左車頭撞上對方的機車車尾(調解委員會當天,對方請的「律師」居然以撞到車尾這點,說對方已經出現一段時間,我們車速太快才撞上的 XD)

4.從車禍當時的影像可以清楚聽到,對方一直強調我方不當行駛,他沒有違規,一直到對方出院當天我們去探望她時,她和她的家人還是一直強調那裡不需兩段式左轉,然後他們沒有違規沒有錯,是我們的問題。(這段對話我們有錄音下來)

5.影像最後出現一個男人的聲音,那是旁邊水果行的老闆或員工出來查看,很正義的幫忙講了一句「這裡不可以轉」。

6.從對方0"49開始移動到0"51看到對方車輛,其實才短短2秒左右的時間,遇到這種事,能不覺得冤枉嗎?

7.事發當下是由我先生主動以自己手機撥打119叫救護車和警察的。

8.待警員做好筆錄之後,我們馬上出發前往急診室探望(警員也同時前往),由於對方經醫師判斷需要開刀,所以我們待到對方被推離急診室去做相關檢查後我們才離開,期間我們大抵是好言安慰,並強調該負的責任我們一定會承擔,但調解委員會當天對方請來的「律師」卻說對方跟他講,我們在急診室口氣很差的向對方「嗆聲」說「醫藥費我們付一付,其他的妳自己處理」……總覺得對方從頭至尾一直扭曲事實啊 XD

9.我方是左邊撞上對方的左邊,但是對方是右腳一處骨折。(推斷可能是被自己倒下的機車壓傷)

10.我方車輛確實只有保險桿一帶受損,當初我們也是認為大概1萬上下可以修好,但是送回原廠維修,修出來就是8萬,我們也嚇了一跳。(印象中我先生說原廠除了烤漆板金外,師父還說大燈因為撞擊壞了,一顆就要2萬……不知道會修這麼貴,是不是因為是進口車的關係……)


緩刑 是有機會 不會留下 前科的!
請參考 http://mypaper.pchome.com.tw/trueshin/post/1320471016
我對車子實在不懂,不過應該就是您說的「大燈總成」吧!反正這個大燈外觀看來無損,但師父說事後發現裡面壞了,修起來就是2萬多。加上板金烤漆,維修費大概跟您說的情況差不多……謝謝您舉了自己的例子幫我說明^^
kingkins wrote:
不需太快~在下我的F...(恕刪)
以肇責來看你不一定會輸
但有條天條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你大概會輸在這條
不過和解不成就上法院吧
不要怕事,怕就輸一半了
終於有時間把十幾頁的建議和經驗分享看完了,謝謝大家!謝謝!真的讓我從中得到許多可行的方法、該留意的事項和支持。

謝謝幾位網友提供自身的經驗,以及鑑定及法院流程、「信賴保護原則」……等,這些對我的幫助都很大,也讓我多了些信心知道如何面對。

上法院留案底倒是不怕,只是基於想保護自己,希望知道以下這些問題可以怎麼處理比較好?再請各位提供經驗和建議了,謝謝!


1.保險公司應該有其可賠償的金額範圍,我該怎麼從中得知這個金額範圍,而不是只是被對方和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我的部份有哪些呢?

2.保險公司提過只要是法院判賠的部份在200萬以內他們都能給付,但易科罰金的部份我們必須自行吸收……聽一些網友說判下來可能也要2個月甚至更久,那麼算來我們要負擔的部份就要6萬以上甚至更多,實在覺得這金額自己是冤大頭了……像這樣的案例,真的會盼到這麼久的刑責嗎?

3.倘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除了我方已有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外,我還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比較好?路口的監視器需要我自己去向警方調閱留存嗎?

4.如果對方告上法院,民事上有保險公司會協助處理,那麼刑事上呢?保險公司會幫忙我嗎?還是法院有其他人員可幫忙(例如公設辯護人)?



【補充說明】

1.我的車是投保丙式,原則上,對方的醫療費、看護費、無法工作的薪損甚至精神賠償都能由保險公司理賠給對方。保險公司的業務說過,法院判賠下來,只要200萬元以內他們都可以理賠,不需我們負擔。

2.保險公司的業務告訴我們,已經賠給對方的醫藥費和相關費用目前已4萬多,加上我方車輛維修的8萬*0.7(對方要賠給我們的),能賠給對方的很有限了,除非對方能提出30萬以上的賠償證明。此外,保險業務也說,保險公司本來想說那原本要跟對方索賠的汽車維修費,保險公司要自己吸收,不打算跟對方討,但如果他們堅持上法院,這筆就一定要討了。

3.對方出院當天有要求我們幫他負擔醫療費用(因為他一直喊窮),我們當初也想說醫療費用頂多幾千一萬,想說就幫他支付。但到醫院探望前我們先去找了保險業務員,他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現在就幫他付醫藥費,那麼就是要跟對方和解,那樣包含我們的修車費和對方後續要求的賠償金,保險公司就無法幫到我們了。聽了之後,我們改變心意,到院探望時告訴對方,醫療費用的部份可以先請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至於其他的,還是要看肇事責任再做判斷處理……結果,對方就當場翻臉了 XD

4.後續我們有用電話和Line問候對方,但每次他都只是喊窮跟開口要錢,問候了幾次,覺得實在沒有交集,就沒有聯絡了。不過我們交談的Line裡有紀錄,當對方喊沒錢付醫藥費然後自己又行動不便時,我們當下就告訴他會聯絡保險公司趕緊幫他處理強制險的部份,後續保險公司也做了……但對方從出院探望那天一直到調解委員會當天,一直怪我們對他不理不睬,連個關心問候都沒有……真是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XD
moonights wrote:
1.保險公司應該有其可賠償的金額範圍,我該怎麼從中得知這個金額範圍,而不是只是被對方和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我的部份有哪些呢?

2.保險公司提過只要是法院判賠的部份在200萬以內他們都能給付,但易科罰金的部份我們必須自行吸收……聽一些網友說判下來可能也要2個月甚至更久,那麼算來我們要負擔的部份就要6萬以上甚至更多,實在覺得這金額自己是冤大頭了……像這樣的案例,真的會盼到這麼久的刑責嗎?

3.倘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除了我方已有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外,我還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比較好?路口的監視器需要我自己去向警方調閱留存嗎?

4.如果對方告上法院,民事上有保險公司會協助處理,那麼刑事上呢?保險公司會幫忙我嗎?還是法院有其他人員可幫忙(例如公設辯護人)?


1.賠對方的主要兩個,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前者規定好像是20萬
後者就看你保多少,把保險契約拿出來看

2.若保險公司說200萬就表示你們至少保額有200萬
只是保險公司的賠償必須有憑有據,所以除了繳給政府的罰金外
所謂的精神賠償和紅包等是不賠的
但是保險公司的專員是可以"幫"你讓保險公司多出"一點"
就看造化了

3.鑑定是他們要自己調閱,自己申請都花3000元了,怎可能還得自己調?
只是素質上可能良莠不齊,你覺得不安心你是可以自己向警方調閱
向警方調閱要兩造本人
如果對方已經告了,或你們決定讓他告了,那就不必調了
檢察官為了偵查會自己去調,不必花這冤枉錢

4.賠償皆屬民事,刑事不談賠償,只是通常民刑事一起開庭會一起講

moonights wrote:
【補充說明】

1.我的車是投保丙式,原則上,對方的醫療費、看護費、無法工作的薪損甚至精神賠償都能由保險公司理賠給對方。保險公司的業務說過,法院判賠下來,只要200萬元以內他們都可以理賠,不需我們負擔。

2.保險公司的業務告訴我們,已經賠給對方的醫藥費和相關費用目前已4萬多,加上我方車輛維修的8萬*0.7(對方要賠給我們的),能賠給對方的很有限了,除非對方能提出30萬以上的賠償證明。此外,保險業務也說,保險公司本來想說那原本要跟對方索賠的汽車維修費,保險公司要自己吸收,不打算跟對方討,但如果他們堅持上法院,這筆就一定要討了。

3.對方出院當天有要求我們幫他負擔醫療費用(因為他一直喊窮),我們當初也想說醫療費用頂多幾千一萬,想說就幫他支付。但到醫院探望前我們先去找了保險業務員,他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現在就幫他付醫藥費,那麼就是要跟對方和解,那樣包含我們的修車費和對方後續要求的賠償金,保險公司就無法幫到我們了。聽了之後,我們改變心意,到院探望時告訴對方,醫療費用的部份可以先請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至於其他的,還是要看肇事責任再做判斷處理……結果,對方就當場翻臉了 XD

4.後續我們有用電話和Line問候對方,但每次他都只是喊窮跟開口要錢,問候了幾次,覺得實在沒有交集,就沒有聯絡了。不過我們交談的Line裡有紀錄,當對方喊沒錢付醫藥費然後自己又行動不便時,我們當下就告訴他會聯絡保險公司趕緊幫他處理強制險的部份,後續保險公司也做了……但對方從出院探望那天一直到調解委員會當天,一直怪我們對他不理不睬,連個關心問候都沒有……真是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XD


1.如前述

2.保險公司沒說錯,有一點要說明,那應該是理賠專員,不是保險業務

3.要求先賠錢以後再和解或不談和解的幾乎一定就是要獅子大開口
然後都會以上法院逼你掏錢息事寧人,果不其然吧?

4.這種的其實對方當下翻臉後可以不必再慰問了
對方該不會是說要看你的誠意?這"誠意"就是"要錢"
慰問最好是盡量直接去看對方,留下證據(買水果的發票等)
然後去對方家裡慰問時所談的,一定要錄音
不得已才用電話,電話也可以錄音,現在APP都有
不要用line,用line個人覺得很沒禮貌
在調委會對方這種會獅子大開口的說謊根本就是定番
目的是在激你們動怒,你們一動怒就完了,調解委員就會真的以為是你們有問題

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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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看了影片,個人認為你們不會100%無肇責,就台灣的司法而言
不過你們動作還真快,11/23日發生,初判表應該是事發一個月後也就是12/23後才能申請
你們竟然12/15就能拿到?(台中交通隊效率這麼好)
調委會的申請到開會也要時間,是什麼時候申請的啊?

第一次調委會沒成功,調解委員沒有問你們要不要再申請調解?
要只做一次調解就確定不成立嗎?
因為若有開調委會,也會在法院留下記錄,若調解不成立,調委會一樣會將結果送法院
若將來走到法院這一步,在調委會調解不成立這點就變很重要
法官會讓你們在法院再調解一次,還是調解不成立才會正式開庭
開調解會一定要低姿態,即使你們覺得對方違規對方肇事主因
但對方違規和你讓對方受傷是兩碼事(台灣就是這樣)
調解委員的態度與說法要記下來,下一次再開不一定會是同一個調解委員
既然對方找黃牛幫腔,你們也可以找比較會喬的去幫你們說話
不要急著處理掉,有經驗的都知道這等待的時間很難受
但對方也是看準這一點要逼你們
持續跟對方開調委會,跟對方拖,拖到他們提告你們收到傳票為止
等待開調委會期間不必再慰問(沒有用,都翻臉了人家就是要錢)
收集資料及做好談判的準備

另外問一下,第一次開調解委員會時,被你們撞傷的本人有來參加嗎?
需要"看護"的話,應該是不能來,必須委託別人
若有來,那其"看護"有沒有來?
非五都之外的鑑定會: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轄區範圍及受理申請窗口

桃園縣區鑑定會
桃園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五樓 電話:(03)3625782 傳真:(03)3760127

竹苗區鑑定會
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新竹市自由路10號 電話:(03)5319312 傳真:(03)5421708

彰化縣區鑑定會
彰化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457號4樓 電話:(04)7864221 傳真:(04)7873557

南投縣區鑑定會
南投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南投市光華路66-6號 電話:(049)2370040 傳真:(049)2370050

嘉雲區鑑定會
嘉義縣、嘉義市、雲林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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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澎區鑑定會
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鳳山市武營路361號 電話:(07)7612215 傳真:(07)7159861

基宜區鑑定會
基隆市、宜蘭縣轄內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9號2樓 電話:(03)9651467 傳真:(03)9650263

花東區鑑定會
花蓮縣、臺東縣轄內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973中正路二段152號 電話:(03)8534500 傳真:(03)8530616

覆議會
臺灣省及福建省轄內非屬直轄市之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
地址:南投市光明一路300號 電話:049-2394806 傳真:049-2391014

金門縣區鑑定會
金門縣轄內縣道、鄉道、專用公路
地址:89143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6-1號2樓 電話:082-334654 傳真:082-333035

連江縣區鑑定會
連江縣轄內縣道、鄉道、專用公路
地址:20942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電話:0836-22694分機109 傳真:0836-22138
怕會有案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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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也是可以拿到無犯罪記錄的良民證
不要給這種訟棍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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